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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干货速递:公租房廉租房,2020年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最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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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食住行”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其中,市民对于“住”的需求呼声最高。为了满足不同市民对“住”的需求,公租房、廉租房、两限房等各种优惠政策应运而生,但是能否享受国家的政策?如何享受这些政策带来的优惠?如何依照自身的条件申请合适的住房?这些问题是不是在困扰了您?让我们来看看下面的问答能否解开您的困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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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租房或廉租房的条件有哪些?

网友

本人与父母同住,父母的房。已满30周岁,未婚,名下有辆车。月工资2300左右。请问是否可以申请公租房或廉租房?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分配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3]5号)规定,自2013年4月19日起,本市开始实行保障房“四房合一”政策,即不再分类受理新的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公租房申请,统一按照现行公租房标准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通过的家庭纳入保障范围,主要通过配租公租房解决住房困难。

公租房准入标准:

家庭人口在3人及以下的:家庭年收入为10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为15平米及以下。

家庭人口在4人及以上的:家庭年收入为13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为15平米及以下,目前我市城镇户籍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需到户口所在地街道提出申请,按照相关政策街道需入户调查及公示。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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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买卖交易的最新规定?

网友

东城区东四有一私产平房想出售,听说1月1日起交易停止了,何时开始交易?

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试行)》(市规划国土发【2016】100号),根据该规范要求,涉及城镇私有房屋转移登记(继承除外)的程序有所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未办理过国有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的,应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二)、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但未办理过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的,应先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

城市管理中心

3

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市民申请公租房时需注意哪些事项?

网友

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在农村有宅基地,具备房产证,申请本市公租房时,是否需要出具放弃宅基地使用权的书面声明证明材料?此声明材料,在农村宅基地拆迁时,是否具有法律效用?

按照目前本市住房保障政策,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宅基地上自有住房计入申请家庭住房面积,不符合规划要求的自建住房,拆除后不计入住房面积核定。家庭成员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相应保障性住房准入条件的家庭,终止相应备案资格,已经配租配售的,应在规定期限内退出相应保障性住房。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4

两限房不同区县的家庭能互换吗?

网友

两限房不同区县的家庭能互换吗?因为工作原因,分到的两限房在户口所在地,工作在别的区县。

关于限价商品房互换有关政策,若限价商品房性质均已转为商品房,按照商品房交换有关规定办理。限价商品房未转为商品房前的交换政策,目前正在研究过程中。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5

非京籍申请自住型商品房的要求?

网友

请问非京籍在京社保和纳税都已满五年,但是在外地有房,可以申请北京自住型商品房吗?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京建法〔2014〕2号)第四条,在本市具有商品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可在项目公示期内,提出申购申请。非京籍家庭需符合在京连续五年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条件,且在京无住房。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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