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是指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其缺陷造成消费者或公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产品供给方(生产者、销售者或产品修理者)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失的,生产者应承担侵权责任,销售者应承担连带责任”。
产品责任保险就是发生产品侵权事故后,由保险人代替被保险人承担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
大力发展我国产品责任保险,建立健全产品责任保险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有助于企业转移其产品责任造成的赔偿风险
从而有效避免发生重大的经营危机乃至破产危机,实现企业的持续稳健经营。
同时,也有助于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风险防范意识,做好风险事故发生的预防工作,切实减少风险事故的发生率。
二、有利于消费者及时得到损害赔偿
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有助于减轻政府纠纷处理压力
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提高行政效能。最后,发展产品责任保险,有助于推动我国产品出口贸易的发展,增强企业在外贸经济中抵御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