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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内幕解答:什么是亲子鉴定,亲子鉴定那些事儿 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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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鉴定的发展


亲子鉴定古已有之,古人有“滴血验亲”的说法,认为如果两个人的血液能够在水这种载体中相融的话就存在血缘关系;如果相互排斥就不存在血缘关系,北宋真宗年间包拯就利用此法证明了赵桢乃真宗的亲生儿子,其实这是一种极粗糙、不科学的鉴别方法,肯定的准确率只有60%,否定的准确率稍高一些。

到了20世纪20年代早期,科学家根据血液中某些称为抗原的蛋白质的存在,确定了人类中4种不同的血型--A,AB,B和O. 血液分型系统称为ABO系统,为医生提供关于患者的重要信息,科学家们同时意外意识到血型是生物学遗传的,可以根据亲生父母的血型来预测孩子的血型。


1930年,科学家在血细胞表面发现了可用于识别人的其他蛋白质。Rh,Kell和Duffy血型系统,如ABO血液系统,通过这种血清学检测的方式来解决质疑的生物关系。



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科学家专注于组织分型并发现了人类白细胞抗原(HLA),这是一种存在于体外的蛋白质,除了红细胞外。发现血液中发现的白细胞具有高浓度的HLA。还发现存在许多不同类型的HLA,并且不同HLA类型在不具有生物学相关性的人之间变化。今天,HLA,ABO和血清学不常用于关系测试,并已被更强大的DNA方法取代。


1980年,代科学家们开发出了RFLP DNA。与HLA,ABO和血清学检测一样,DNA也是从亲生父母的遗传基因遗传的。科学家发现DNA中的区域变异很大(多态),并且比HLA和血液蛋白更具区别性。除红细胞外,DNA存在于体内的每个细胞中。这些属性使DNA测试成为解决质疑生物关系的理想选择。


在20世纪90年代早期,聚合酶链式反应(PCR)DNA测试取代了RFLP分析,用于常规关系测试。将样品递送到实验室的一天内,PCR测试比RFLP生成结果快得多。PCR靶向DNA中称为STRs(短串联重复序列)的区域,其具有高度可变性。在亲子鉴定中,对母亲,孩子和所谓的父亲进行测试,除非有突变,否则孩子的DNA应该与生物父母相匹配。

到了2000年,科学家们能够将数千个SNP(单核苷酸多态性)基因座组合成一个单一的测试。SNP是DNA中的字母变化,可用作各种应用的遗传标记。通过位点匹配的方式判断血缘关系。


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在绝大多数历史中,亲子关系一直是一个十分受到人们关注的问题。在20世纪80年代的DNA检测出现之前的古代历史中,虽然科学技术不够发达,但人们为了鉴别出孩子到底是不是自己的,仍然发明出来许多方法来尝试进行亲子鉴定。

这些方法在今天看来,有的非常奇葩,但在过去,确实是有人使用过这样的方法,甚至被人们相信推崇过。

  接下来,就让我们来看看中西方的亲子鉴定发展史,都发生过什么。


01

情理法

这个方法和中国的一样,都是从人之常情去进行判断。例如圣经里有一个例子,同样是两个妇人互相争扯一个孩子,她们都认为这个孩子是自己的,互相不退让。

  国王也没法定夺,就说要不公平一点,我让人把孩子劈成两半,你们两个一人一半,谁也不要再争了,其中一名妇人立马跪地求情说千万不要劈孩子,这个孩子她不要了,甘愿让给另一个人。

  于是国王就把孩子判给了这位求情的女子,与中国的例子相同,这个案子的审核也是利用了人类本能之间对于孩子的爱护。



02

婴儿指认法

  这是记录的一则案例。讲的是12世纪时,曾有一位叫安东尼的牧师,怀疑妻子的新生婴儿不是他的,并威胁要杀死母子俩,于是当安东尼探望家人时,他问婴儿说:“告诉我孩子,你父亲是谁?”神奇的是,婴儿竟然指着安东尼,平静地回答:“这是我的爸爸”,牧师于是释然,他们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

  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已不可考,但说明在那个时期,缺乏科学教育的人们,对神力的信仰和对超自然的现象的接纳态度,使得这个故事被流传。



03

身体特征法


  是巴纳德学院的历史教授娜拉·米兰尼奇,也是新书《父爱:对父亲的难以捉摸的探索》的作者,她指出,19世纪和20世纪的科学家(以及伪科学家),十分热衷于揭开父爱的神秘面纱,并尽一切努力去发现父爱的奥秘。

  与此同时,报纸上总是喜欢报道戴绿帽的丈夫、好色的名人,及其夫妻对后代产生争议的一些奇闻异事,助长了人们对亲子鉴定的狂热之情。

  例如,在20世纪20年代,对于美国的医院产科病房,人们常对婴儿是否被调换感到焦虑,于是法官们就被置于所罗门式的地位,必须决定谁是这些婴儿的合法父母。

  由于人们迫切希望进行一次客观的测试,想一次性解决亲子关系诉讼,很多研究人员对此展开了研究,一些研究人员坚持认为,口腔顶部的隆起部分含有从父亲传给孩子的图案。

  另一些人则基于种族的优生学伪科学,相信一些身体特征是世代相传的,创建了一个身体特征的列表,依靠鼻子大小、耳朵形状和头发质地等特点来进行辨别。

披头士乐队成员约翰-列侬与其子肖恩-列侬



04

测量振动法


  真正抓住了“科学想象力”,在20世纪20年代成为鉴定大师的人,是艾伯特·艾布拉姆斯博士和他的示波器。

  艾布拉姆斯发展了自己关于人体电气系统的“科学”理论,他称之为“艾布拉姆斯的电子反应”或“时代”。

  和其他许多人一样,他深信开启遗传的钥匙在血液中,于是发明了一种看似荒谬的仪器,称为示波器,据说示波器可以测量血滴中精确的电子振动:爱尔兰血液在15欧姆时振动,犹太人血液在7欧姆时振动等等。

  尽管有人怀疑和认为这是种族化的伪科学,但旧金山高级法院的法官Thomas Graham仍雇佣了艾伯拉姆斯来确定一个有名的父权诉讼案。这个案件中,一个名叫Paul Vittori的男子声称小女儿不是自己的孩子,拒绝为小女儿支付儿童抚养费。

  艾布拉姆斯于是用这个神奇的机器,鉴定出维托里确实是父亲,通过这个案件,这位古怪的医生,一跃成为了世界上****的亲子关系“专家”。

  既然电子验血是疯狂的,发明是荒谬的,但为什么加州法官仍认为这是有用的技术?

  历史教授米兰尼奇认为,像艾布拉姆斯这样的亲子关系问题,之所以能引起很大的关注,是因为一个受挫的法律体系,需要一种科学的灵丹妙药,来解决亲子关系问题。

  此外,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社会,正为迅速变化的性别角色和新的女性性独立而焦虑,这些测试虽然不准确,但却提供了一个让人们安定的方式。



05

血型鉴定法


  到了20世纪30年代,科学家们发现人类的血液,确实包含了一些关于一个人父母的明确线索,这次不是电子振动,而是“血型”。

  我们所知道的血型:A、B、AB、O等几种。血型遵循一些不变的遗传规则。例如,如果婴儿有AB型血,而母亲有A型血,那么父亲必须有B或AB型血。这样,法官就可以运用这种实际的科学方法,来判断一个人是否真的有可能成为一个孩子的父亲。不过事实证明,这种方法也仍有很大的局限性。

  最终成型的普遍鉴定法:DNA鉴定

  当科学家们逐渐了解了人体基因的奥秘后,英国遗传学家A·J·杰弗里斯,在1984年发明了DNA鉴定技术,由于人体各部位的细胞都有相同的DNA,因此可以通过检查血迹、毛发、唾液等判明身份。

  基因鉴定技术是一项生物学检测技术,人体细胞有总数约为30亿个碱基对的DNA,每个人的DNA都不完全相同,人与人之间不同的碱基对数目达几百万之多,因此通过分子生物学方法显示的DNA图谱也因人而异,由此可以识别不同的人。

  由于DNA是遗传物质,因此通过对DNA鉴定还可以判断两个人之间的亲缘关系。只要操作无误,通常准确率是99.99%。

  而要说到DNA技术的普及流行,还和20世纪80年代早期的一个事件相关,当时,这项技术尚未在法庭上进行测试,有一位英国律师在报纸上读到已经有DNA指纹识别技术,能够以极高的概率识别出个人的亲子关系。

  律师想到了她的客户,这名妇女的儿子因为被一名官员质疑不是亲子,被阻止进入英国。于是,律师让客户去做了DNA鉴定,结果证明这对母子的血缘是真的,并把证据提交给了法庭,最后,法庭认可了情况,处罚了官员。

  虽然,官方没有对新DNA方法的有效性作出判断,但在媒体的报道下,这种全能的新测试很快传播开来,该技术立即获得了公共合法性,并在之后的历史中,在解决案件方面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目前亲子鉴定主要是在第二种DNA指纹技术中检测STR等位基因,对血液、头发、指甲、脱落的上皮细胞、精斑、血痕、羊水、绒毛等做鉴定,均可得到一个人准确的基因型,所以还未出生的胎儿就可以利用孕妇羊水做鉴定了,使用该技术进行亲子鉴定,肯定概率可达99.99%以上,否定生物学父亲的准确率则为100%

随着DNA技术的发展与覆盖,DNA鉴定有两种情况,个人鉴定以及司法鉴定。个人鉴定是不公开的,鉴定人自行寻找机构鉴定,不能作为呈堂证供,而司法鉴定必须公开且可以作为上庭证据,只不过是要遵循法律下进行才可以。

在以前司法鉴定刚面世的时候除了用于刑事案件基本上是不用于民间的,后来慢慢流入到民间以后得到了极大的发展,现在为人民的生活解决了不少难题。不过后来根据家庭的不同,亲子鉴定又分为个人亲子鉴定,这也是当前很多家庭的需要,据统计在所有亲子鉴定的案例中,个人亲子鉴定占据了60%左右,可以说是相当大的。

DNA亲子鉴定需要什么条件?

1、由主张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的当事人提出亲子鉴定申请

由主张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的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是亲子鉴定的首要条件。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应当举证,但为保证亲子鉴定结论的可靠性,往往由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法院作为中立者不能为任何一方主动采集对一方有利的证据,因此,当事人不申请亲子鉴定的,法院不依职权进行鉴定。

2、被鉴定人同意亲子鉴定

进行DNA亲子鉴定的另一个必要条件是,被鉴定人同意鉴定。一方面民事诉讼法不能强制不愿鉴定的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另一方面诉讼一方当事人无义务协助对方获得不利于自己的证据,亲子鉴定结论作为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证明其主张的同时,必然对另一方产生不利的诉讼后果,被鉴定人有权通过拒绝鉴定避免可能产生的不利诉讼后果。

如果被鉴定人一方不同意进行亲子鉴定,法院作为中立的裁判者,不应做出有利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决定,但为查明事实、定分止争,可对拒绝亲子鉴定的被鉴定人进行劝说,经法院极力劝说仍拒绝鉴定的,法院不能强行鉴定。

个人亲子鉴定和司法亲子鉴定的区别:

根据被鉴定人目的和用途的不同,亲子鉴定可分为个人亲子鉴定和司法亲子鉴定两种。大家不难发现,网络上关于亲子鉴定的各种报道,以负面新闻居多,这就给广大市民传达了一个错误信息,认为亲子鉴定是万恶之源、洪水猛兽,不管亲子鉴定结果如何,结局往往两败俱伤,导致名誉受损、妻离子散。实际上,这是因为人们混淆了个人亲子鉴定和司法亲子鉴定的概念。

【个人亲子鉴定】

个人鉴定适合只希望了解真实的结果,不准备把鉴定结果应用于打官司的客户,只需要提供被检测人的样本即可。样本可选择自行采样选择邮递或自行送样样式。样本包括人的血液、毛发、唾液、口腔细胞等。进行个人亲子鉴定时,委托人有权不提供任何身份证件,可以匿名,有效保护客户隐私。

【司法亲子鉴定】

司法鉴定是指(上户口、办移民、打官司等)可直接作为法庭证据使用。需要双方到场当面采样,所有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可靠。需要准备相应的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官证或者孩子的出生证等)及复印件。1寸证件照片各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