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跟网友探讨了递延所得税科目使用,又重新巩固了这一知识点。递延所得税让不少学习财务、从事财务工作的小伙伴头疼,隔一段时间本人也会生疏,不由感叹持续学习的重要性,三天不动手手生,三月不看书遗忘,这是很正常的。递延所得税在实务中是经常会碰到的,但实际上很多企业并没完全按照会计准则去确认递延所得税事项,如果不属于上市公司、国企,不上市不发债,报表编制要求没有那么高,很多企业会忽略递延所得税的影响。下面彬哥根据自己学习和做实务的体会做些总结。
税会差异的产生是由于税法规定和会计准则规定不一致,按照两个口径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有差异,当期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就会有差异。税会差异又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永久性差异是在发生的年度已经定格,这种差异不会消除,一直存在,常见的如各类行政处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暂时性差异体现为时间上的差异,随着时间推移,最终两个口径的累计纳税金额相等。导致暂时性差异发生,常见的有计提各类损失准备、折旧方法税会差异、金融资产负债公允价值变动等。
有暂时性差异才会有递延所得税,后期随着差异逐步消除,前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在后期转回,纳税差异最终消除。
暂时性差异分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未来可以在税前扣除的金额,减少未来纳税,这就意味着当前需要多纳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乘以适用税率就是当期的纳税影响金额,用递延所得税资产表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未来增加应纳税所得额,相应增加未来纳税,意味当前暂时不纳税或减少纳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乘以适用税率就是当期的纳税影响金额,用递延所得税负债表示。
暂时性差异金额如何确定?需要通过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对比计算得到。
目前采用的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来核算递延所得税,通过分析计算资产负债表的资产、负债项目与计算基础的差额得出暂时性差异,进而确定递延所得税。计税基础就是指资产的计税基础和负债的计税基础,资产的计税基础可以理解为由于资产项目变动引起未来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当期不允许扣除。负债的计税基础=负债账面价值-未来负债事项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负债的计税基础可以理解为当期可税前扣除金额。
思维导图
资产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这个差异就是当期需要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增加当期应交所得税,所得税影响金额就是递延所得税资产。
举例1:
A公司有一笔下游企业B的应收账款100万元,疫情反复,B公司经营困难,已经濒临破产,这笔应收账款估计会打水漂,但A公司也没办法,催收没有任何效果,下一步考虑提起诉讼。当年A公司对这笔应收账款全部计提坏账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A公司资产负债表显示对B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0,而税法上应收账款价值仍为100万元,税法规定要等实际发生损失才可以在发生年度作税前扣除。
应收账款的计税基础=100万元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0元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计税基础-账面价值=100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100*25%=25万元
会计分录: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5万元
贷:递延所得税费用 25万元
资产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需要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减少当期应交所得税,所得税影响金额就是递延所得税负债。
举例2:
A公司年初购入一台生产设备面值100万元,正常折旧期为5年,无残值,当年计提折旧20万元。税法规定生产经营用设备器具不超500万元,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在资产负债表日,A公司资产负债表显示设备账面价值80万元,而税法全额折旧,认定设备价值为0元。
设备的计税基础=0万元,由于当期已经一次性税前扣除,未来可扣除金额为0。
设备账面价值=100-20=80万元
设备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账面价值-计税基础=80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80*25%=20万元
负债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增加当期应交所得税,所得税影响金额就是递延所得税资产。
举例3:
A公司由于经营引起经济纠纷,被C公司起诉索赔100万元,经公司代理律师初步判断,极可能败诉。当期A公司确认营业外支出100万元,同时反映预计负债100万元。在资产负债表日,税法不认可这笔负债,要A公司走完司法程序,并实际支付赔款方可税前扣除。
预计负债计税基础=100-100=0元,未来实际发生可税前扣除100万元,当期税前扣除0元。
预计负债账面价值=100万元
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账面价值-计税基础=100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100*25%=25万元
负债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需要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减少当期应交所得税,所得税影响金额就是递延所得税负债。
举例4:
A公司在证券市场发行债券1000万元,列为交易性金融负债。由于市场融资利率持续下降,而之前债券票面利率偏高,年末这项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引起负债账面价值减少100万元。A公司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借:交易性金融负债 100万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万
资产负债表日,债券账面价值900万元,税法认定债券的账面价值还是1000万元。
预计负债计税基础=900-(-100)=1000万元,未来实际兑付债券形成收益,则未来可税前扣除-100万,相当于未来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债券账面价值=1000-100=900万元
债券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计税基础-账面价值=100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100*25%=25万元
以上举例1-3都容易理解,就是举例4比较别扭。可以这样理解,负债账面价值减少,其实就相当利益流入,形成当期报表利润总额增加,而税法不认可这种过程中的账面浮盈,允许未来实际变成现实收益后,才确认应纳税所得额,当期的纳税会减少。
税会永久性差异,只需要调整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相应纳税,不产生递延所得税。
举例5:
A公司由于生产管理不善造成环境污染,当年12月28日被环保局下发行政处罚通知书,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缴纳罚款10万元,并在一个月内完成整改。直到12月31日,A公司尚未缴纳罚款,确认营业外支出10万元,同时反映其他应付款10万元。在资产负债表日,由于属于行政处罚,税法不认可这笔负债,不管啥时候支付都不得税前扣除,这属于永久性差异。
其他应付款计税基础=10-0=10万元
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10万元
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计算基础与其他应付账款账面价值金额相等,没有暂时性差异,不产生递延所得税。在这可以发现,对于永久性差异,负责的计税基础不能理解为当期可税前扣除金额,因为没有时间差异。
递延所得税小结:
为了参加考试或进行理论研究,还得遵从教科书的学习思路,需要理解计税基础的定义和暂时性差异四种计算情形。暂时性差异,是用资产负债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对比计算得到,而计税基础又涉及资产负债的税前扣除,不是很好理解。由于资产负债变动,引起损益变动,最终反映到利润表,而税法对某些事项不认可,就需要纳税调整,结果形成税会差异。
在工作实务中,无需耗费太多脑力去分析计算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额变动。实务的思路是紧扣利润表和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分析纳税调整事项,如发生计提坏账准备、预计诉讼损失、投资浮亏等事项,在当期确认了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当期需要纳税调增,并且属于暂时性的,当期的纳税影响金额就是递延所得税资产。如发生事项如投资浮盈、税法规定增加折旧,需要在纳税申报表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属于暂时性的,当期的纳税影响金额就是递延所得税负债。不需要去理会啥是计税基础,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如何比较。
在实际工作中,还需要做好递延所得税台账,记录每年递延所得税的发生额和转回金额,下表仅供参考。
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增加递延资产和应交税金,影响资产负债表,不影响当期损益。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当期所得税费用,同时增加负债。
另外,会计期间不需考虑递延所得税,因为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填报的季度申报表不反映纳税调整事项,只有年度终了,在资产负债表日才需要反映递延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