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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解动态讯息:首张电子烟罚单,深圳拟对电子烟门店开"第一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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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深圳市在新一轮控烟执法过程中开出内地首张电子烟罚单,公交站台成为吸烟“重灾区”。

15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深圳市控烟办获悉,该办在《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修订后,于14日首次进行控烟执法。在执法现场,共有6名烟民被罚,罚款50元,其中包括1名电子烟烟民,这也是中国内地首例电子烟吸烟者被罚。

14日下午5时许,在广东深圳南山科技园附近的公交站台内,一名练姓烟民正在吸电子烟,执法人员发现后对他罚款50元。练先生对执法人员表示,他刚从广州来深圳,不知道电子烟在深圳控烟的范围内。

练先生称,电子烟没有烟灰,也没有烟头,对环境不会造成污染,所以他以为电子烟不在控烟范围。

深圳市新修订的《控烟条例》显示,对于吸烟和烟草制品的定义为“烟草制品,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烟草作为原材料生产的供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的制品以及电子烟”。在此条例中,吸电子烟被纳入了吸烟的范畴。

对于国内首例电子烟吸烟者在深圳被罚,世卫组织驻华代表处无烟草行动项目官员印曦表示,世卫组织支持深圳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等禁止吸烟的地方使用包括电子烟在内的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她表示,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所产生的气溶胶会增加空气中某些有毒物质、尼古丁和颗粒的浓度,从而对身边人的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此外,控烟执法队伍发现公交站台成吸烟“重灾区”。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运输管理科科长李志发表示,在月底之前,南山区将实现站台控烟宣传全覆盖,同时,公交站台垃圾桶上的灭烟处要取消,避免误导吸烟者。

根据新版《控烟条例》,深圳禁烟场所从七类增加至九类。其中,公共交通运输站站楼行人出入口外侧五米范围内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列入“禁烟区”,这也意味着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汽车、地铁、船舶、民用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将全面禁烟。

深圳控制吸烟协会会长高文辉表示,公共交通运输站站楼行人出入口外侧5米范围内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列入“禁烟区”是控烟的新内容。他提醒,乘客排队等候的延伸区域也是禁止吸烟区,电子烟也是控烟对象。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新版《控烟条例》删除了“经营者、管理者劝阻”作为违法处罚的必要条件,只要在禁烟场所吸烟,执法人员即可处50元罚款并当场收缴;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有阻碍执法等情形的,处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