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账
改革前
改革后
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至每月5000元,“三险一金”专项扣除继续保留的同时,低档税率级距拉大,纳税人只需缴纳90元,降幅超过70%,如果加上增加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扣除额实际高于每月5000元
赡养老人支出税前扣除
>>释疑
怎么扣?
专项附加扣除细则抓紧制定中,标准制定上会有地区差异,但公平起见,将主要采取限额或定额扣除办法,而非据实扣除,在政策设计上尽量减少单一收入
扣多少?
孩子上培训班一年上万元能抵扣吗?赡养老人费用如何界定?房屋租金一年能抵扣多少……
针对纳税人关切的问题,随着后续实施细则的不断推出,也将倒逼社会政策不断完善
民法典分编草案亮点突出
新规定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
小区公共部分所得收益属于业主共有
“无偿搭车”事故应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
遭性骚扰可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范围将扩大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进一步约束电、水、气、热力供应人的“霸王条款”
据新华社电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27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栗战书委员长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172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副主任委员徐辉作的关于电子商务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副主任委员胡可明作的关于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徐辉作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宪法法律委认为上述法律草案已比较成熟,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副主任委员沈春耀作的关于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务。民法总则通过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力推进民法典各分编编纂工作,在深入基层了解实践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基础上,形成了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包括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六编,作为一个整体提请本次会议初次审议,之后将对各分编分别进行审议和修改完善。受委员长会议委托,沈春耀作了关于民法典各分编草案的说明。
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耕地占用税法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车辆购置税法草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刘昆分别作了说明。
赡养老人支出税前扣除
起征点每月5000不变
个税法第七次大修 拟分两步实施
8月27日,正在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这是自1980年个税立法以来的第七次修改,与上次修改时隔7年,再度引起公众关注。
专项附加扣除将主要采取限额或定额扣除办法
此次个税法大修也是我国第一次在个税中引入专项附加扣除概念,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广受关注。
根据草案一审稿,今后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如今,二审稿中专项附加扣除又增一项——考虑到人口老龄化日渐加快,工薪阶层独生子女家庭居多、赡养老人负担较重等情况,赡养老人的支出也予以税前扣除。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辉指出,这次改革实现了从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重大转变。专家指出,相比原先依靠单位代扣代缴的日子,今后缴纳个税可能每个人都会有份“个性化”账单。
围绕个税法修正案草案的众多意见中,有不少集中在专项附加扣除这个新概念。“孩子上培训班一年上万元能抵扣吗”“赡养老人费用如何界定”“房屋租金一年能抵扣多少”……随着后续实施细则的不断推出,也将倒逼关系百姓福祉的社会政策不断完善。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说,草案将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在税法中明确,体现了税收要素法定的精神。下一步应通过法律授权,在实施条例中尽早明确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和标准,确保真正惠及百姓。记者了解到,目前相关部门正抓紧完善细化政策,初步考虑在标准制定上要适当考虑地区差异因素,但公平起见,将主要采取限额或定额扣除办法,而非据实扣除,并在政策设计上尽量考虑今后个体报税的便利化,尽量减少单一收入
个税“起征点”是动态调整的
二审稿中未对起征点进行修改,维持了一审稿中起征点调至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不变。依据决定草案,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拟确定为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3%到45%的新税率级距不变。
以月入1万元测算,扣除35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再按2000元左右扣除“三险一金”专项扣除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扣除费用,在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情况下,现有税制下每月需缴纳345元个税;改革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至每月5000元,“三险一金”专项扣除继续保留的同时,低档税率级距拉大,纳税人只需缴纳90元,降幅超过70%。如果加上增加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扣除额实际高于每月5000元,减负力度会更大。此外,个税“起征点”是动态调整的,此次不调不意味着后续不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起征点”问题还会结合逐步扩大综合征税范围、完善费用扣除、优化税率结构等改革进程统筹考虑。
10月1日起,工薪阶层按5000元/月缴纳个税
该决定拟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但部分减税政策拟于2018年10月1日起先行实施。“一次修法,两步到位”。此次个税法大修,一方面要考虑给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实施新税制预留一定准备时间,同时又考虑尽早释放减税红利。拟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并适用新的综合所得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适用新的经营所得税率。
稿酬税负大幅下降
有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专家提出,稿酬所得需要长期的智力投入,在税负上应给予一定的优惠。此次决定草案在“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部分调整明确,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拟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在此基础上,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再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相当于打了五六折。
45%最高边际税率不变
此次决定草案沿用了草案一审稿的内容,维持3%到45%的新税率级距不变。“累进税率表中最高边际税率决定着对纳税人高收入段的调节力度,这个税率越高,越有利于社会的收入分配公平。”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教授朱青说,考虑到近些年来一直较高的基尼系数,决定草案维持45%的最高边际税率不变,体现了国家借助个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决心。45%的税率覆盖的是每年96万元以上的应税所得。“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没有采纳某些人的建议将45%的最高边际税率降到35%,还是从社会公平角度来考虑的。”朱青说,个人所得税除了筹集财政收入外,还有一个重要职能就是调节收入分配,它与社会保障制度搭配可以起到“抽肥补瘦”的作用。个税税率过高不利于引进人才,但过低也不利于矫正收入分配不公。
>>专家声音
减负力度远超单纯上调“起征点”
草案二审相比一审有何看点?释放出怎样的改革信号?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说,此次税法修正的减税措施包含三方面:一是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从每月3500元提至5000元,这一扣除标准不是越高越好,从减税效应来看,标准越高则适用较高税率的高收入群体减税额越大;二是低税率适用的税率级距扩大,减税效应更有针对性;三是首次增加专项附加扣除。他指出,应综合分析减税效应,而不是仅仅盯在“起征点”上。
“此次修法迈出我国个税转向综合征税的重要一步,给工薪阶层减负的关键要素不再只是‘起征点’。”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主任刘怡也表示,根据草案,“起征点”提高的同时,引入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专项附加扣除,并扩大适用低税率范围。几项措施综合施策,给普通工薪阶层带来的减负力度远超单纯上调“起征点”。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苏军说,把养老负担纳入专项附加扣除,不仅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和税制公平,还有利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现实中,有的人以工作忙、时间少、负担重等理由,孝老敬老不够,增加这一专项附加扣除后,为人子女也多了一份不能推托的义务和责任。
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杨松说,税率级距调整后,绝大多数按月领工资的纳税人,实际税负都会下降。收入越少的减税幅度越大;收入较多的减税幅度较小,但实际减的钱并不少。对部分高收入人群,工薪所得往往不是其主要收入
交税公式怎么算?
草案规定,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这几项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通俗讲就是,以后纳税时,除减去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还要减去专项附加扣除,再计算要纳多少税。也可以用这样一道算式来表示:
应税所得=年度收入-6万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这也就是说,专项附加扣除,是在原来的基本费用扣除基础上,新增了教育、医疗、住房和养老这几类。主要是照顾中等收入群体。为什么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财政部部长刘昆在草案说明中指出,主要是考虑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有利于税制公平。网民对“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一致叫好,但这也带来了新的问题: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扣?是否需要凭证,比如子女教育的入学证明、赡养老人的证明等。据了解,具体的扣除范围和方法在将来出台的个税法实施条例中会体现。原则是尽量简化手续,便于操作。在设计流程时,能通过信息系统查验的,尽量不要求纳税人提供证明。 新华
这些热点问题民法典有望给出答案
民法典各分编草案27日下午初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包括六编,即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共1034条。草案对我国现行民法通则、物权法、婚姻法等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编订纂修,打造新时代保护人民民事权利的“权利法典”。
【离婚冷静期拟写入民法典,不再保留计划生育内容】
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中有关婚姻家庭编部分,与现行婚姻法、收养法相比,主要修改5方面:1、修改患有疾病禁止结婚的相关内容,草案规定,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不如实告知的,对方可以请求撤销该婚姻;2、增加一项婚姻无效的情形,规定以伪造、编造、冒用证件等方式骗取结婚登记的婚姻无效;3、草案新规定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4、草案增加了离婚损害赔偿的兜底条款;5、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
专家指出,近年来,我国离婚率逐年上升,“闪离”现象增多,甚至一言不合就离婚。针对此,草案专门作出第三项规定。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
草案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并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生活居住需要。针对社会高度关注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续期的问题,草案对此作出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拟明确“无偿搭车”事故赔偿问题】
免费搭乘朋友车辆,却发生事故受伤,驾驶人要不要赔偿?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规定,无偿搭乘人在事故中受到损害的,应减轻或者免除机动车驾驶人赔偿责任。
【维护死者权益】
人格权编草案明确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和父母的,其他近亲属可以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英雄烈士保护法已经为保护英烈的名誉、荣誉等提供了法律保障。此次人格权编草案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更全面地保护死者的人格利益。”专家表示。
【拟修改遗嘱效力规定】
一位老人立下公证遗嘱,写明去世后遗产给他的一个孩子。一段时间后他改变了主意,根据现行继承法中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他要再跑一趟公证处。但因年事已高,腿脚不灵便,老人非常苦恼……而此次民法典继承编草案修改了遗嘱效力规则,删除了现行继承法中关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切实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此外,继承编草案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进一步约束“霸王条款”】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消费者经常遇到这类现象:一些经营者利用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消费者,用来免除自身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也被称为“霸王条款”。民法典合同编草案加大对弱势合同当事人一方的保护,规定了电、水、气、热力供应人以及公共承运人对社会公众的强制缔约义务,完善了格式条款制度。
草案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或者限制对方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无效。草案还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