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中,合同工是临时工,有编制的是正式职工,临时工和正式职工怎么比?尤其是还要比“稳定性”。
在事业单位中,原来有劳动合同工、集体工,也是正式职工中的一员,只不过是工人身份,是不同的工人
这时候,合同工一词,就不再是正式职工中各类工人身份人员的综称了。而是指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切按《劳动合同法》管理的合同制工人,是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是临时工。事业人员是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管理规范的,而按《劳动合同法》管理的,就不是正式职工。
事业单位中有编制的人,是指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包括干部和工人,干部包括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工人是指工勤岗位人员,他们使用的都是“事业编制”,在不同的岗位,执行不同的工资管理模式。
在事业单位中,正式职工和临时工,即合同工,有着本质的差距。包括工资待遇、福利补贴、年终奖、发展前途等等,更不用说稳定性了。正式职工除非严重犯错,或者触犯法律,才会被开除、辞退,但合同工随时都可能被辞退、清理,可能连补偿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