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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专业资讯:哈尔滨取暖费,关于供热价格制定和调整的相关条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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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调整居民供热价格听证会现场,就百姓关心的此次热价调整的热点问题,哈市有关部门给予了权威回答。同时就日前微信上流传的长春、沈阳等地取暖费下调19元的说法,也及时辟谣。

1我市当前供热煤炭价格是如何确准的?

鉴于当前煤炭价格较2014—2015供热期变化较大,为保证供热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及煤热价格联动政策的可持续性,市发改委通过省价格监测中心和呼伦贝尔市发改委,取得了我省烟煤和蒙东褐煤最新官方价格数据;同时,赴部分大型热电企业,取得了最近结算票据、验收单据等第一手实际交易资料。据此确准我市当前煤炭价格为457.76元/吨(热值为5000大卡,含税含运费)。

2我市供热成本是如何确定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发改委对我市48家供热企业2014—2015供热期成本费用等情况实施了定价成本监审,监审总供热面积2.02亿平方米(建筑面积),占全市总供热面积的86%。同时,根据成本监审合理性原则,依据我市当前煤炭价格457.76元/吨,对2014—2015供热期煤炭成本进行修正。最终确定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单位定价成本为37.20元/m2(使用面积)。此次重点考虑通过确准当前煤炭价格,核定供热煤炭成本,并兼顾其他成本的合理变化,符合黑政办发〔2015〕50号文件精神,而且,在供热煤炭成本核定过程中,综合考虑了煤价、煤耗、能耗等因素,进一步降低了煤炭成本。

3此次调整居民供热价格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供热价格的制定,应当遵循合理补偿成本、促进节约用热、坚持公平负担的原则。

我市现行居民供热价格对应的供热成本,是由2008年的煤炭价格因素和2006年的其他成本因素构成的。当前,我市供热煤炭价格为457.76元/吨,与2008年基准煤价527.78元相比下降70.02元,降幅13.3%,具备实施煤热价格联动下调热价的条件。同时,距2006年依据供热综合成本调整供热价格已经过了9年,其他成本与2006年相比变化较大,尤其是人工、水电、固定资产折旧等均有大幅上涨。因此,按照国家和省关于“确保全面真实反映供热成本变动情况以及供热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当煤炭价格变化幅度达到10%时,应对热价进行5.5%左右的调整,并兼顾其他成本的合理变化”的要求,鉴于我市煤炭成本占供热总成本比重较大(51.8%)的实际,此次居民供热价格调整,在重点考虑煤炭价格下降幅度的同时,兼顾了其他成本的合理变化因素。

4此次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是如何产生的?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黑龙江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此次听证会共产生参加人27人,较规定的25人多2人。其中:消费者参加人12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公证处全程公证的方式产生;经营者参加人4人、其他利益相关方参加人3人,由市供热办推荐产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人各1人,由市人大、市政协推荐产生;专家、学者参加人各1人,由哈尔滨工程大学航天与建筑工程学院、市社科院推荐产生;政府部门参加人4人,由市法制办、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推荐产生。旁听人10人,采取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选取、公证处全程公证的方式产生。

此次调整居民供热价格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的产生、构成、比例、数量等均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5目前微信传播长春市取暖费下调19元、沈阳市下调19元是否属实?

长春市的现行居民热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9元、沈阳市的现行居民热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8元。我市现行居民热价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40.35元,折算成建筑面积约为每平方米27.08元。据了解,目前这两个城市对居民供热价格均未做调整,正在具体测算中,微信传播的内容子虚乌有。针对这一散布谣言、混淆视听、制造不稳定因素的虚假信息,有必要澄清事实、以正视听,广大市民更要明辨是非,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协助政府维护好我市的安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