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石伟 林珏瑶
5月18日,封面新闻记者获悉,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秀芳过失致人死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吴秀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封面新闻此前报道,2022年6月14日,保姆吴某某带陈长江女儿乘坐电梯至1楼,保姆出电梯后,女童被留在电梯内,随电梯上升至8楼。女童离开电梯后,从8楼高坠离世。
2023年4月18日,“该案一审在杭州拱墅区人民法院审理。检察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向保姆吴某某提起公诉。女童父亲陈长江介绍,庭审中保姆吴某某承认将孩子遗留在电梯有过失,家属递交的更改罪名为间接故意杀人罪申请,已交由合议庭研究。
另据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公众号,被告人吴某芳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均无异议;辩护人以被告人有自首等情节请求从宽处罚并适用缓刑。被告人吴某芳在最后陈述阶段表示认罪悔罪。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报料微信关注:ihxdsb,报料QQ: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