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节的来历
“五一国际劳动节”其起源是1889年7月14日,由恩格斯领导“社会主义国际”(第二国际)在巴黎召开的第一次代表大会。
会议通过的《劳工法案》及《五一节案》,决定以同盟罢工作为工人争取应有权益的斗争武器,并决定把5月1日这一天定为国际劳动节。目前,世界上有80多个国家将“五一节”设定为全国性节日。
1949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作出决定,将5月1日确定为“劳动节”。
了解完五一国际劳动节的来历
小编还得介绍一下
与五一国际劳动节密不可分的
《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制定的法律。
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属于社会法。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 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劳动合同法共分8章98条,
包括:总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特别规定、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
今天,小编带你了解一下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的义务】
【用工单位的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01
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02
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03
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04
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05
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劳动安全,劳有所得,劳动自由,
是每个劳动者的合理合法的要求。
你辛勤劳动创造财富
法律来保护辛勤的你
在此,我们向所有劳动者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