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明专利好申请下来吗?
企业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很重要的目的是它利于企业发展,根本原因在于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其在市场竞争当中展现出的明显优势。简单分享一下发明专利申请的几大好处。
有那么一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企业攻防兼备,申请专利是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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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申请的好处在于,这几点都是直击要害:
科研保护:占有市场,避免被侵权,高额专利案件申诉赔偿。
项目申报基础:是科小、高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享受资金或减税的必要条件。税收优惠对于企业而言,“省”出了很大一部分资金。
丰厚回报:专利可转让授权等,企业换取高价值回报。
政府补贴:3D打印行业、VI、工业设计等新兴行业获政府项目资金补助。
回归主题,要问发明专利好不好申请下来?以下几个角度的回答您可能就大概明白申请的难易度了。
回答一:
相对于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来说,发明专利申请更加麻烦和复杂一些,但是发明专利的含金量要高一些。
回答二:
客观的说,不太好,因为牵扯到申请周期。
还有就是看你的用途,如果利大优势明显,那等等又何妨,况且现在好多途径,不一定是官方的申请周期。
最后一点,发明专利的含金量高,保护周期长,20年,相对其他两项(实用新型10年和外观设计--现在改成了15年,以前是10年)发明专利的保护周期是最长的。所以说以后就算你拿这个成果去置换或者“变卖”,不说升值,至少不贬值。实话!
回答三:
发明专利来之不易,需倍加珍惜。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是最明智的(言外之意就是花银子找人办事儿,大家都懂的)。申请发明专利不仅要确保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还要根据自身发展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专利布局,提前防范恶意竞争对手。前期沟通、专业检索都是必不可少的关键环节,“进可攻、退可守”方为一个好的发明专利。
回答四:
能否授权在于技术方案是否具备新创性,在于撰写人对于技术方案的挖掘,权要的保护范围等。
上述四个角度的回答,希望能给有疑问的朋友一些解题思路。另外,成实知识产权代理张家口分公司提醒各位企业经营者,眼光一定要放得长远些,所谓创新发展,没有创新,就不可能谈发展,寅吃卯粮,坐吃山空,靠吃老本是不可能让企业可持续发展下去的。
知识产权,在创新发展中展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有媒体指出(知识产权报):数据产权制度是让数据合理流动起来、充分利用起来、高效保护起来的重要支撑。知识产权制度在激励数字技术创新、护航数字产业发展、促进数字成果运用、激发文化创造活力等方面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如今,全球创新中心正在向亚洲东移,全球经济治理也进入了“亚洲时刻”。中国的表现尤为突出,在不确定的世界中展现出强劲的活力和韧性。知识产权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刚需”、国际贸易的“标配”,也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了明确的选择。这些都是不稳定当中的稳定,不确定性中的确定。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致力于保护权利人在科技和文化领域的智力成果。只有对权利人的智力成果及其合法权利给予及时全面的保护,才能调动人们的创造主动性,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所以说,对于企业而言,要占领市场,要求发展,不仅仅是您企业有几个发明专利,或者有几个实用新型,关键还在于重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图片提供:成实知识产权代理张家口分公司
前方高能小贴士:
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别不信!文末给大家分享一下如果不重视知产保护,恶意侵犯知识产权将会触及法律的哪些方面?简单说,就是您或者您企业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要负什么法律责任,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的,主要包括以下罪名:
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专利罪】
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七条 【侵犯著作权罪】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第二百一十八条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九条 【侵犯商业秘密罪】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这回您可是真真儿看到了吧,赶紧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吧,老板们,强化意识意识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