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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体报道,5月24日,爱尔兰就离婚法律举行“全民公投”,议题包括离婚判决所需的“分居时长”,以及是否承认爱尔兰境外的离婚。因为,按照官方的规定,离婚必须分居四年才能申请,即使是“受虐方”也无法免除等待过程。于此,爱尔兰民众,期待缩短“等待期”。
坦白讲,对于“婚姻生活”来讲,依旧是大多数人主流的选择。虽然,有“不婚主义者”的出现。但是,在主流的潮水涌动下,也没什么太多存在感。当然,作为个体的选择,也无可厚非。只是,任何选择都不可能一帆风顺。尤其,像婚姻这种合作型的组织模式,更是如此。
很多人常说,既然誓言已经说出,就要不离不弃。可事实上,人本身是一个流动的过程,相处起来更是如此。所以,有结婚者,自然也难免有离婚者。当然,婚姻不像恋爱,它本身受法律的束缚。所以,相较起来会显得更为慎重。就比如,爱尔兰的婚姻法,就显得很慎重。
我们可以理解,“等待期”(冷静期)是为让男女双方,都能较为慎重的考虑婚姻存在的问题,能修复尽量去修复。但是,这对于婚内受虐的一方,就显得有些不公平。所以,对于婚姻,既然存在“结婚自由”,那么“离婚自由”也必须存在 ,要不然,“结婚自由”也就没什么太大意义。
当然,但凡两个正常人结婚,目的都是想通往幸福之巅。至于,在追寻幸福的路上,能否一路陪伴,这其实也并不容易。婚姻其实是个很复杂的体系,有浪漫主义的爱情浸润,也有世俗关系的百般刁难。总之,想把婚姻之火维持在火热的维度上,需要智慧的介入。
只可惜,绝大多数破败的婚姻,都往往对细微处视而不见。甚至,很多人虽然结婚,但是却对伴侣并不真诚。有的人是精神层面的出轨,有的人是肉体层面的出轨,虽然道理都懂,但是总会把持不住自己。于此,“偷懒的逻辑”,就会拿人性说事儿。可实际上,最根本的问题在于,很多人既不尊重道德秩序,也不尊重法律秩序。归根结底,就是烂人一个,自然也不配幸福之光的普照。
“婚姻的不确定性”是中性的,两个人能否走完一生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过程中有爱,有成长。那些真正有智慧的人,即便经历的婚姻次数很多,却依旧能拥抱幸福。而那些为所谓的圆满驻守,可能才是“木乃伊”式的婚姻悲剧。
只是,就道德的评价体系来讲,多次婚姻者往往不被人们待见。尤其,在道德的维度上,女性多次婚姻的成本很高。甚至,随着婚姻次数的增多,存在个体婚姻价值的贬值。当然,男性方面也会如此。总的来讲,离婚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是一种负面打击。
所以,一谈到离婚的话题,基本上都没什么好的语境可支撑。只是,离婚真的都是消极的代名词吗?当然,并不是,之所以这样强调,是因为那些婚姻中的“受难者”,总该有解脱的出口,要不然为所谓的圆满,让一个人隐忍一生,才是最大的悲剧。只可惜,在道德化婚姻的环境中,悲剧者往往不能自拔,因为骨子里的婚姻观里,根本没有自我的存在感。
从“道德化婚姻”到“自我成长式婚姻”的转变,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很多人一辈子被恩怨情仇消耗,到头来只能饮恨而终。这其实是一种很不好的“婚恋观”。人与人相处,确实会存在分歧,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合适”或“不合适”。
当然,也并不是“不合适”就要离散,而是当我们无法修复“不合适”的因子时,可能离散是最好的结局。十年前,二十年前,那些一辈子不合适的夫妻有很多。很多人为孩子,为家庭,为世俗情理,往往选择隐忍,这种情境下,不仅婚姻主体的双方会承受一生的纠葛,周遭的亲人也会受牵连。总之,这不是一种好的选择。
真正的健康婚姻,一定是“自我成长式婚姻”,在婚姻的建设过程中,每个人人格独立,彼此都能关怀对方,彼此也都能关怀自己。只有如此,婚姻的内核能量才能平衡。要不然,倾斜式的婚姻,终将会陷入破败的结局。从这个意义上讲,婚姻的本质应该远离世俗,走向自省。
个体的一生很短,试错的成本很高,婚姻如果能修复,就尽量修复,如果不行,也要果断彼此放行。与此同时,在婚姻离散的过程中,尽量不要伤害彼此。既然曾经有过爱,最好能最大限度的保留尊重的体面。至于爱恨情仇,其实是最不划算的。
恋爱作为婚姻的前站,其实是一个决策性的补充适应期。所以,对于“闪婚”的行为来讲,普遍来看并不支持。人与人到底有没有一见钟情,这其实是一个很蛊惑的逻辑。如果一路美好,自然就觉得有,有过一路坎坷,自然就觉得没有。因为,对于感情的判断,感性是主导地位的。
然而,普遍来看,当世俗因子介入婚姻的时候,很多事情儿真的会变味。从某种意义上讲,如果没有婚姻法的保障,具体的情况可能更坏。所以,对于离婚的事情来看,有时候最好不要过度解读。只要双方在离婚的过程中,都能通向更幸福的轨道,就值得祝福。至于,周遭的口舌之争,根本没必要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