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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看专业介绍:交强险赔偿限额,交强险责任限额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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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讯(记者李晓)交强险最高理赔额从12.2万元提高至20万元,费率浮动系数方案由原来1类细分为5类……随着车险综合改革时间表圈定,其相关配套条款陆续出炉。近日,中国银保监会最新发布了《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交强险内容进行重大调整。新方案将从9月19日零时起实行。《公告》明确,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新、老交强险保单均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

“交强险责任限额自2008年1月从6万元上调为12.2万元后,至今已整整12年未作调整,赔付限额不足和区域费率无差异问题逐步显现。《公告》均提供了相应的调整方案。”业内人士表示。

据了解,《公告》明确了调整后的交强险责任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而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公告》表示,相比原来责任限额,除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不变外,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均有较大提高。

“上调死亡伤残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考虑了居民收入和医疗支出的上升情况。”业内人士表示,地区的交强险综合成本率与经济发达程度有明显的正向关系,所以扩容费率浮动系数种类至5类能改变更不发达地区对更发达地区的补贴。

据了解,在交强险费率浮动系数调整方面,《公告》明确了全国各地区的费率浮动系数方案由原来1类细分为5类,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其中,5类以“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为浮动因素的浮动系数下限分别调整为-50%、-45%、-40%、-35%、-30%。这意味着,以往赔付率更低的地区的车主,将会得到更高的折扣。如内蒙古、海南、青海、西藏四个地区的交强险最低折扣从7折变为5折;北京、天津、河北、宁夏四个地区,最低能打6.5折。

“此前交强险的费率没有区域差异,但是赔付率有差异。总体上看,南方经济发达地区,尤其是长江流域附近的赔付率较高,而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地区赔付率较低。此次交强险费率调整中引入区域浮动因子,有利于解决以前交强险‘西部补东部’的问题。”业内人士表示,通过引入5类费率浮动系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交强险赔付率在各地之间差异较大的问题,提高了部分地区较低水平的交强险赔付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