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驾驶员李师傅反映
前几天他在扬溧高速行驶时
按路面导流标识
进入第二车道行驶
结果下高速时被交警处罚
理由是:未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这让他难以理解
难道导流标识错了吗?
如果错了
这后果也不应该让驾驶员来承担呀?
车主被罚: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记3分罚100元
5月5日,李师傅驾驶车辆从扬溧高速瓜洲收费站上高速,开了没多久,路边有一块指示牌,上面写着“黄牌货车靠右行驶”,于是他在进入三车道的高速之后,一直在最右车道行驶。地面上也有白色大字“按道行驶 保持车距”的提醒。
在行驶了1分多钟后,路面再次出现白色大字。
“单向三车道,第二车道开始有大型车的白色大字,第一车道标注是小型车的白色大字,然后我就进入第二车道,按照大型车车道开始行驶。”李师傅说。
等到李师傅在前方上党收费站下高速时,交警却突然将其拦下,说他在高速行驶时违章了,要接受处罚。
“给了我记3分罚100元的处罚,理由就是不按车道行驶,就是大型车不允许进入第二车道(中间道),他的意思要进入第三车道(最右车道),要我们大型车从第三车道(靠右)走。”李师傅说。
车主质疑:
第二车道有白字提醒 违章不成立
李师傅和交警解释,虽然高速路口确实有靠右行驶的标识,但进入高速后,他是根据高速路面上的导流的白字提示,然后进入中间道行驶的,如果真的违规,那也是受了误导。
“我的行车记录仪有拍了地上有第二车道有大型车的引导,他说你不要管那个,你大型车就要靠右行驶,就要从第三车道行驶,我说这样就没法跟你讲了。”李师傅说。
为了核实情况,记者按照李师傅提供的路线,驾车重新走了一遍,确实发现在高速路口,包括部分高速路段有路牌显示“黄牌货车靠右行驶”,但是在上润扬大桥前,的确又有地面白字提醒,中间车道是大型车辆通道,容易让人产生误解。
“他说这个是省里规定的,我说这个省里规定是发给你们的,我们看不到,你们在执行这个任务之前,是不是要把标识标牌做好,工作做到位,让我们看得一目了然?”李师傅说。
镇江交警:
标识标线有歧义 将申请撤销违章
记者陪同李师傅来到镇江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相关负责人解释,他们执行的是省交警总队和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在2020年6月份下发的通知,要求在高速上实施客货车辆分道通行。
“大型货车如果是在三车道的高速上通行,一般应该在最右车道依次通行,如果在需要超车的情况下,可以短暂借用第二车道,但是一旦完成超车,要立即回到最右车道。”镇江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教导员卢欣说。
虽然文件通知要求很明确,但是路面导流又提醒货车驾驶员要进入第二车道,卢欣说,这个信息他们之前并不掌握,该路段属于扬州交警管辖范围,有它的合理性,因为润扬大桥桥面是实线,无法变道。
“上桥的时候如果已经在第二车道行驶了,在超车的情况下,如果按这条规定,要立刻回到右侧车道,长实线的情况下是不允许的,就会和这个东西产生矛盾,如何去解决这个矛盾,要么就是像刚才说的,桥面上允许大型车一直走中间车道,这样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镇江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教导员卢欣说。
但是润扬大桥的下桥口,实线变回虚线的时候,地面没有白字提醒,大型车道换成了最右车道。这确实容易给货车驾驶员造成误解,第二车道可以继续通行,而紧接着不远处就是电子违章抓拍点,路边路牌也显示,黄色货车要靠右行驶。
镇江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表示,因为导流字和路标存在歧义,接下来他们会跟扬州交警部门沟通,然后实地走访取证,并形成材料,上报到支队,然后申请撤销李师傅的违章。
“不能要求每一个人都像交警或者专业的人员一样去理解标识和标线,我想我们要追求一个统一性,不能发生任何的歧义。我们下午会进行研究,然后我们大队要往上报,报上去以后尽可能了解一下,支队也有他们各个方面的审核、流转和审批流程,这个我们肯定尽快把它解决掉。”镇江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五中队中队长贺江辉说。
正午锐评:
让标识不再“打架”
发现问题就该解决问题
司机在驾驶时,必须严格按照道路标示、标牌行驶,这是一个行车常识。通过记者的调查我们发现,李师傅按照道路导流字指引行车,却违反了道路标识规定,因而被交警部门按照“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进行处罚。
镇江交警在接到投诉后的态度非常积极,表示将尽快核实申请撤销李师傅的违章,并沟通解决导流字和路标存在歧义问题。镇江交警这种发现问题就要解决问题的态度值得点赞。
我们也希望镇江和扬州两地交警甚至交通部门尽快会商,尽快真正解决导流字和路标歧义问题,以便不再误导驾驶人。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钱进 史斌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