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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委员会的严格审查以后才能够在市场当中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发行,并且公司要发行债券也必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具备资格的。那么,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是什么,哪些情况下不能发行?
网友咨询:
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是什么,哪些情况下不能发行?
北京市律通律师事务所张波律师解答:
根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规定,企业债券发行人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筹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包括主管机关批文、土地、环评等;
2、企业存续时间超过三年,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已经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它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
4、企业累计发行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40%;
5、近三年连续盈利,且近三年平均净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的利息,现实审批时国家发改委一般要求近三年平均净利润能够覆盖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6、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
张波律师解析:
公司债券是指股份公司在一定时期内 (如10年或20年) 为追加资本而发行的借款凭证。对于持有人来说,它只是向公司提供贷款的证书,所反映的只是一种普通的债权债务关系。
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2)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3)违反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4)最近36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5)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张波律师执业11年,是海淀区司法局连续两年的优秀律师,政法大学硕士,擅长婚姻,遗产,房产纠纷等业务。工作于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律通所是2016至2018年连续三年海淀区优秀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