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不能等同于一般企业,更不能与民争利。
按照铁路的退票制度,七天以内退票,要收5-20%的退票费。改签后退票的,也需要一定手续费。
相信大多数人都给铁路贡献过不少的手续费。我出行不多,一年下来,也贡献了一百多。
个人以为,铁路至少应该执行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制度。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经营者应该返还消费者支付的价款。
乘车人作为消费者,应该享有购票后7天内(开车前)无理由退换货的自由,而且只要是购票7天内,不管距离开车时间长短,都不应该收取任何手续费。
铁路作为垄断国企,通常是满座状态,时常一票难求,旅客网上退票,不会给铁路增加成本开支,通常也不会影响二次销售。
铁路在维护消费者权益应该做出表率,无理由退换的时间可以超过7天。
铁路运输具有一定公用事业性质和绝对的垄断地位,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有理由期待铁路在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方面做得更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