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宁12月29日电(记者柳泽兴)今年以来,为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青海检察机关在三江源地区、环青海湖区域、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65件。近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了5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典型案例,旨在更好落实“属地检察+巡回检察+专项治理”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域公益司法保护机制。
三江源国家公园澜沧江源园区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补偿行政公益诉讼案。2022年5月,玉树藏族自治州杂多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时发现,近三年来,三江源国家公园澜沧江源园区内熊、狼等野生动物致害,造成牧民人身和财产损失的案件频发,各乡镇普遍存在牧民群众对野生动物肇事责任保险补偿制度不知晓、不了解的问题。杂多县人民检察院向全县7个乡镇政府和国家公园管理部门发出8份检察建议后,当地及时为全县7万多名牧民缴纳了野生动物肇事责任保险,组织法治宣传45次,发放宣传手册3200册,落实到位保险补偿款110余万元。
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青海湖流域草原失火行政公益诉讼案。2022年3月,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多个乡镇草原火灾频发,草原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其中环青海湖流域周边草原失火,受灾牧民27户,烧毁草原314亩,破坏了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了解情况后,共和县人民检察院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发送了检察建议。当地立即整改,组织召开草原防灭火推进会、宣讲大会,开展草原火灾实战应急演练、设立宣传栏、发放宣传材料等,提升了相关职能部门的灭火应急处置能力,提高了青海湖周边牧民群众的防火意识。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天峻县青海湖裸鲤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天峻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时发现,县域内违反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刑事案件呈高发趋势,尤其在非法捕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青海湖裸鲤刑事案件中,该县农牧水利和乡村振兴局存在渔政执法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天峻县人民检察院向县农牧水利和乡村振兴局发送检察建议,并会同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人民检察院会签了《关于跨域协同加强青海湖裸鲤保护工作的意见》,打击和预防非法捕捞青海湖裸鲤的违法犯罪行为。
其他两起典型案例分别为:祁连山特有树种垂枝小叶杨疏于管护行政公益诉讼案、果洛藏族自治州三江源地区野生动物致害预防行政公益诉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