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外地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抓的陈某某,11月1日因酒后骑行电动自行车被宝安交警处罚。
11月1日晚至2日凌晨,宝安交警大队在全区范围开展“猎虎”行动。几年前在外地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抓获的陈某某,11月1日深夜酒后骑行电动自行车被宝安交警大队民警查获。
11月1日晚10时,宝安交警大队西乡交警中队在洲石路桃源居段主道布点开展“猎虎”,严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骑行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并同时查处途经车辆其他违法行为。每当车主对准检测棒吹气后,执勤民警都会喷洒酒精对检测棒进行消毒。
11时26分,市民陈某某在机动车道上骑行电动自行车被交警拦停,在进行批评教育时,交警闻到一丝酒气,便要求其对准检测棒吹气,仪器立即亮起了红灯。“一直吹气不要间断,直到我说停再停。”随后,交警手持酒精测试仪要求陈某某接受二次检查。“对不起,您喝酒了。”经查证,陈某某酒精含量为20mg/100ml,正好达到酒后驾驶的标准。
“我今晚还能不能回去?你们会不会抓我?”陈某某特别紧张的情绪引起了交警的注意。原来,几年前他曾在外地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抓。交警再次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依法暂扣其电动自行车,并开出了500元的罚单。
“猎虎”的同时,另一组民警严查骑行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违章行为。本次行动共计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2宗、酒后骑行电动自行车行为4宗、醉酒骑行电动自行车4宗以及其他违章行为177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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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昌慧 审核 麦苗茵
(作者:宝安日报记者 徐迅/文 宋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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