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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法制晚报讯据新华社今天凌晨发布消息: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已退休)于3月20日在赤峰市境内涉嫌故意杀人,现已被公安机关羁押,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公开资料显示,赵黎平1951年8月生,河北玉田人。在内蒙古公安系统任职30余年,曾任内蒙古公安厅刑侦处处长、公安厅厅长、武警内蒙古总队第一政委,还曾担任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其就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厅长期间,发生了震惊全国的“10·17四服刑犯集体越狱”(2009年10月17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第二监狱四名犯罪分子杀害一名警员后集体越狱)事件。1988年,赵黎平还加入了中国作家协会,并出版有多部散文诗集和涉及警务侦查的文章。
文/记者王选辉
赵黎平主要履历
男,汉族,在职研究生学历,1976年9月入党,1969年4月参加工作。
1972.06―1979.07吉林省哲里木盟公安处侦察员
1984.12―1990.08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公安处副处长
1990.08―1991.10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侦处副处长
1991.10―1992.07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侦处处长
1992.07―1994.02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1994.02―2005.03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05.03―2007.02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厅长
2007.02―2007.12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武警内蒙古总队第一政委
2007.12―2010.05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主席助理,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