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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解揭秘资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美国评价反外国制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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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 | 作者 傅铸

一段时间以来,美国不断妖魔化、污名化中国反腐败追逃追赃和国际执法司法合作工作。美方通过编造“渗透控制”“政治迫害”“侵犯人权”等虚假叙事,搞所谓“司法追责”,公然为中国逃犯提供庇护。美方在反腐败问题上采用双重标准,充分暴露其冷战零和思维和意识形态偏见。

美国自身制度性腐败问题严重。政治献金、政治游说、“旋转门”、“赦免市场”等独具特色的“美式腐败”套路迭出。但美式反腐向来是“盲公打灯笼——照人不照己”,美国不直面自身腐败问题,而是借机对他国滥施“长臂管辖”和单边制裁,打着反腐败的幌子对外干涉,打压对手,维护霸权。

美国是全球腐败分子的藏污纳垢之所,是发展中国家外逃腐败和经济犯罪嫌疑人最集中的国家,也是腐败资产的主要流入地。当前,中国尚未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中,大多数都藏在美国。美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漏洞且缺乏透明度,为犯罪分子藏匿资金和非法资金流动提供了“便利”。作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缔约国,美国对腐败分子和腐败资产视而不见,消极对待发展中国家提出的合作请求,甚至还将外逃腐败嫌犯美化为“受害人”,为其提供政治庇护,阻挠其自愿回国投案等。美方所作所为不仅不符合国际道义,更直接违反条约义务,其虚伪面目可见一斑。

“渗透控制”和“侵犯人权”一向是美国的“专利”。美国不断对别国搞军事侵略、政权更迭、“颜色革命”、单边制裁,借推广民主之名在拉美推行“新门罗主义”,在欧亚煽动“颜色革命”,在西亚北非策划“阿拉伯之春”,给他国制造混乱和灾难。美国还是名副其实的“黑客帝国”,把监听黑手伸向全世界。近期美“泄密门”事件披露的文件显示,美国对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国际组织、包括盟友在内的多国实施大规模监听。这些行为严重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侵犯他国国家主权和利益。美国的胁迫外交给全球和平发展蒙上了阴影。

腐败是人类社会的公敌。打击跨国腐败犯罪、拒绝为腐败犯罪嫌犯和非法资金提供“避风港”是国际共识。中国政府旗帜鲜明反对腐败,在尊重他国主权基础上,严格根据国际法开展对外执法合作。通过国际合作将外逃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是正义事业、光明之举,得到中国人民充分支持和国际社会普遍赞誉。

美国在反腐败问题上不反躬自省,却对他国说三道四,这种贼喊抓贼的行径是赤裸裸的双重标准,公然践踏国际法,必然为国际社会所抵制和唾弃。

(作者为国际问题观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