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布一段视频并反应称
吉林一位退伍伤残军人在乘坐大巴车时
不但被拒绝享有国家规定的“半价待遇”
还遭到乘务人员辱骂
据何某介绍,自己六级伤残军人,1988年因伤退伍,可按规定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何某与乘务员理论“这是伤残军人证”,乘务员又说了一遍“不好使!”无奈何某按正常票价购买了车票。据何某讲述,在与乘务员沟通期间,被对方辱骂“活不起就别活!”
5月7日,@吉林市发布 通报了关于反映退役残疾军人乘车半价优待问题处理情况。
以下为通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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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吉林市一名退役残疾军人反映乘车优抚待遇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迅速进行调查处理。
经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针对此问题,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涉事企业和乘务员进行了约谈,对涉事的吉林市龙泰公路客运公司和吉林市吉隆公路客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针对吉林市龙泰公路客运公司和吉林市吉隆公路客运公司不执行退役军人优待政策行为,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2、针对涉事乘务员,要求客运企业对其进行教育、处罚,按照质量信誉考核有关规定离岗培训。
3、要求企业向当事人当面道歉,取得当事人的谅解。
吉林市交通运输部门将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全面落实军人抚恤优抚待遇等各项政策,同时组织开展全市客运行业服务质量提升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行业从业队伍教育,提升行业文明服务水平。
网友表示愤怒
并纷纷呼吁
要尊重这些“最可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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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多一点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和有关法规,士兵服现役期间,主要享受如下待遇:
1.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残疾军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享受优待,残疾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2.符合随军条件的士官家属可以随军。
3.士官享受探亲和休假待遇。
4.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
5.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6.服现役的义务兵家属享受优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