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上午,云梦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国栋担任审判长,在该院第一审判庭对被告人杨某某涉嫌犯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云梦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干警代表及被告人杨某某亲属等30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某在担任云梦县住房公积金中心信贷股负责人和孝感住房公积金中心云梦办事处信贷股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50万元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违反有关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住房公积金贷款161万余元无法收回,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前,肖国栋院长认真审阅案卷材料,熟悉案情,与合议庭成员一起研究制定庭审方案。庭审中,从容把握庭审节奏,引导控辩双方紧紧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充分开展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整个庭审程序依法规范、重点突出、层次分明,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此次庭审持续一个多小时,最终合议庭决定休庭,该案择日另行宣判。
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云梦县人民法院积极落实上级部署要求,院领导带头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现了带头审理案件常态化。“一把手”主持庭审,将优秀审判资源回归审判一线,不仅发挥了领导表率作用,还激发了一线法官的工作热情,有利于推动审判工作,有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
供 稿 | 云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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