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0条申请条件
1.获得过国内、国际权威性奖项
如果申请人获得过奥斯卡或者诺贝尔这样的国际大奖当然是最好的,如果没有也不要急着删除这一选项。
其实在国内获得的奖项也是符合申请要求的,只要奖项的名称带有“中国”、“全国”等字样即可。
也有的奖项并没有带“中国”或者“全国”怎么办?
只要奖项是面对全国进行征选的,并且有证据证明,那么也满足条件要求。
例如:中国最权威的文学奖“老舍文学奖”“矛盾文学奖”“曹禺戏剧文学奖”等,只要证明此类奖项是所属行业内最高权威性奖项即可。
总结:其实奖项的重点是如何证明其含金量,所以证明材料才是此项的关键。
2.加入过专业协会或特殊成就组织
无论是何种职业,都会有自己的圈子,进入这个圈子,就符合加入过专业协会或特殊组织这一项条件。
但是,审核对这个协会和组织是有一定要求的。
此协会组织不仅要是对社会有贡献,有帮助,并且还要获得过一定成果。
或者可以证明此协会的入会考核人员是行业最具威望的人士,协会章程也是权威人士所写。
还是那句话,证明材料很重要!
3.被主流媒体报道过
之前有期我们着重讲解了关于“媒体报道”的相关材料怎么证明。
想详细了解可以查看
总的来说就是由于政策的放宽,目前无论是网络平台、电视、还是报刊杂志,只要是主流媒体,对您在行业内的成就或者获奖有过报道,都可。
4.担任过评审,或对他人的作品进行过评审鉴定
比如,任过知名杂志的编委、专业性比赛的裁判、或受邀为他人的作品文章写推荐都可。
又或者文艺类的申请人,参加过全国性比赛奖项的评选或面向全网的艺术类比赛节目评委。
5.做出过原创性的重要贡献
原创贡献不仅仅局限于专利、软件、著作等
研究的课题成果被实际应用,也可以算原创性贡献
又或者参与了一个行业选拔标准的制定,也可以算是独创性贡献
6.发表过专业论文或出版过专著
不仅限于研究学者或者科研人员
但如果您是个企业家,那您在企业经营方面有独特的创意也可以写成文章来发表
7.举办过个人作品展或其它展示活动
这一条主要针对艺术类客户,比如画家、设计师,舞蹈家等
当然如果您是技术型人才,那么个人科技成果也可以作为得分项
8.在权威组织或机构中担任关键角色
无论您是企业的
CEO
COO
CFO
还是专业协会的
会长
副会长
理事长
秘书长
副秘书长
某研究院的院长
某学会会长等等
都可以作为申请的证据材料
9.薪资或待遇高于同行
这一条需要申请人有一定财务基础,移民局审批材料时,会偏向略高收入的申请人
10.申请人在表演艺术方面的造诣获得过商业成功
需要艺术类申请人在艺术领域里创造过相当高的商业价值,并有官方统计销量等证据来证明。
二、5大成功因素
1.找准自己的行业定位
申请EB-1A需要具体定位自己的细分专业领域,有利于移民官审核时清晰明了的了解申请人的杰出性。
2.初次申请非常重要
专业定位不准,材料不齐,证据不足等都会导致初次申请被拒
这种被拒的情况非常多,虽然可以二次申请,但是会拉长申请时间,增加许多不确定因素
所以我们的客户,我们都会严格把关争取一次过。
3.需要提前对做一个赴美后的详细工作规划
美国移民法中有一条明确的要求EB-1A 申请人证明其拿到绿卡以后会造福美国。
所以,我们会提供申请人所需申报的工作声明,还有描述赴美后继续的详细计划等。
4.申请文案的证明材料与写作方法是重中之重
申请文案的6点核心:
a.申请人在国家或国际上的享有一定声誉;
b.申请人获得业内广泛的认可;
c.申请人做出过原创性贡献;
d.申请人属于专业领域内一小部分的顶层人士;
e.申请人赴美后会继续从事本专业领域工作;
f.申请人的工作会给美国带来利益。
5.移民局自由裁量权
移民局审件拥有“自由裁量权”,可以根据主观判断来审核申请人的材料。
虽然主观判断因人而异,有严格的有宽松,咱们避免不了,但是可以在准备的证明材料上多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