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不走啊靓仔?去灵芝地铁站十块”
“接小孩骑小电动车去,不用塞车”
深圳街头
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泛滥
载客、拉货飞驰而过
虽然驾驶起来方便快捷
可发生车祸的频率也相当高
不信你们看!
2019年3月30日
唐某驾驶小车行经宝安区宝安大道时,与相对方向在机动车道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徐某当场死亡。
2017年11月1日
张某驾驶小型轿车途经沙荷路与福桐路路口时,与谢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车上搭载两名学生)发生碰撞,造成两人死亡,一人受伤。
今年以来截至5月31日
我市共发生涉及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事故209起
死亡42人
在今年以来的亡人事故中
涉摩涉电车辆驾乘人员死亡人数
占总死亡人数的33.63%
在今年所有交通方式死亡人员中排行第二
仅次于行人
电动自行车超标、
骑乘人违法进入机动车道、
未佩戴安全头盔、
闯红灯等为诱发事故的重要原因
为进一步降压涉摩涉电交通事故,由市交安办牵头,深圳交警于6月12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综合整治行动。本次行动,交警部门将出动140组警力,联合公安分局、街道办等部门力量,从严查处摩电车辆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话不多说
让警叔带着大家
进一步了解什么是“禁摩限电”?
我们应该怎么做?
禁 摩 限 电
宝安公安分局联合交警部门
将持续开展“禁摩限电“专项整治行动
△派出所与辖区交警中队铁骑开展联勤
△联合查扣电动车
严厉打击在宝安区利用摩托车、
电动车兜客揽客、实施非法营运的行为
重点整治以下违法行为:
1.利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实施非法营运的。
2.违规使用电动三轮车的。
3.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限行道路行驶的。
4.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冲红灯、逆行、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
5.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
6.其他危害他人和公共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
如果违反了深圳“禁摩限电”的规定
是要被行政拘留的
严格执行“四个一律”:
1.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2.对利用涉摩涉电车辆兜客揽客实施非法营运的,一律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予以行政拘留。
3.违规使用电动(机动)三轮车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4.对暴力抗法行为,触犯有关法律规定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
关于“禁摩”
禁行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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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行时间↓↓↓
2018年12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每日0时至24时
禁行对象↓↓↓
摩托车(含二轮、三轮及轻便摩托车)
例外车辆:对于在深圳市从事公共设施抢修、警用巡逻所使用的摩托车、经市残联备案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按照有关规定注册登记,纳入特种行业备案管理的,不受上述禁止行驶措施限制。
关于“限电”
宝安区限行路段不能行驶↓↓↓
限行对象↓↓↓
限行规定针对普通电动车
例外车辆:从事公共设施抢修、邮政(含报刊投递)、快递等行业,以及运送桶装饮用水、瓶装燃气等单位经过备案,可以驾驶二轮电动车走限行路段。
自2019年4月15日起
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
执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
一张表看透新旧国标的对比
你的电动自行车符合新国标要求吗?
赶紧自查一下!
近期准备购买电动自行车的小伙伴注意了
警叔发现市面上部分不法商家
将旧国标车掺在新国标车中卖
有的车更是一车持有“两证”
即:CCC认证+生产许可证
因此,大家在购买时一定要擦亮双眼
认准新国标标准!
①具有脚踏功能
②最高时速25km/h
③产品CCC认证
而对于非法售卖违法车辆的商家
警叔将联合市场监督部门依法查处!
严查“三轮车”
然而
带来交通隐患的
不止是违规上路的电动车、摩托车
电动三轮车也是一个
影响市民安全出行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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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车非法改装、横穿马路、
闯红灯、逆行……
带来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威胁交通参与者生命安全
对此
要严查电动、机动三轮车
打好严管电动、机动三轮车攻坚战
全力落实电动三轮车管理工作
落实三轮车严管“六个一律”:
1.全市道路范围,一律禁止电动三轮车通行。
2.对违法使用电动(机动)三轮车且无相应驾驶资质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3.对企业或单位违法使用电动(机动)三轮车的,一律实施“双拘留”,不但追究驾驶人的违法责任,还要追究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的管理主体责任。
4.对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实施事故责任双追究。不但追究驾驶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还有追究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的监督管理责任。
5.对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追究生产、销售企业(含门店)的事故连带责任。
6.对企业或单位违法使用电动(机动)三轮车的,一律通过各大平台予以曝光。
深圳警方提醒各位!
为了您与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请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别等意外发生了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