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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干货速递:前置行政许可,专精特新企业扶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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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政企齐发力 激发企业上市动力

——《关于扶持企业上市的十一条政策措施》解读

上市是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实现跨越发展的便捷通道,有助于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加快转型升级,提升品牌价值,提高市场竞争力。

日前,河北省委、省政府制定了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关于扶持企业上市的十一条政策措施》是20个配套文件之一。文件从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激励政策、加强融资支持等方面,引导企业家解放思想、开拓眼界,激发企业上市动力,推进有条件的企业多上市、快上市。

重点培育、精准服务,统筹推进全省企业上市工作

上市企业数量通常显示出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竞争力,有利于吸引更多资本投入、高端技术落地以及优秀人才就业,优化当地产业结构。

近年来,河北新增上市公司数量快速增加,但与发达地区相比,上市企业仍总量偏少。河北特色产业多,企业发展潜力大。如何激发企业上市动力,推进有条件的企业多上市、快上市?

《关于扶持企业上市的十一条政策措施》提出,统筹推进全省企业上市工作。每年确定10至20家目标上市企业,进行重点支持。增加储备资源,培育上市梯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每年组织筛选200家左右,培育基础梯队,按照拟上市板块和近中远期上市目标进行梯次动态管理,每年根据实际进行增补和退出。

围绕企业上市,河北成立省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支持企业上市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全省企业上市工作。针对企业上市过程中,需地方政府协调解决的难题,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及时协调解决。同时,督促企业注册地所在政府,对特殊历史遗留问题,坚持新官理旧账,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本着尊重历史和解决问题的态度,全力推动解决。

大力营造浓厚氛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普适化政策宣讲,为处于上市过程中不同阶段的企业开设定制化课程。推动河北省股改上市服务平台与深交所信息服务系统互通互联,借助深交所专业优势,提供一揽子综合服务。

从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获悉,目前河北已举办资本市场转板制度政策解读线上专题培训会、拟在科创板上市企业专题辅导会、“专精特新”企业融资及上市政策解读线上培训会等活动,后续将充分发挥上交所资本市场服务河北基地、深交所河北基地作用,邀请交易所、证券机构专家,针对不同板块、行业,以及处在不同上市阶段的企业开展精准化政策宣讲和培训服务。

汇聚政策合力。对后备企业在辖区内投资新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各级发展改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优先办理备案核准和用地、环评、能评、安评等前置行政许可手续。各级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在安排有关专项资金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后备企业。

优化政务服务。企业上市需要出具合规证明的,各相关单位应在企业申请办理时一次性告知企业所需提交材料,能够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无法当场办理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应及时通知企业,不能出具证明文件的应向企业书面说明情况。对已进入辅导期企业非重大违规行为及时指导、纠正并帮助整改,避免以罚代管。对拟上市企业作出行政处罚的,相关部门依企业申请对该处罚行为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予以认定。

完善激励政策,从税收、金融等多方面支持企业上市

为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难题,《关于扶持企业上市的十一条政策措施》从税收政策、财政补助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措施。

落实税收政策支持企业改制。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省税务局加强对各市、县和雄安新区税务局业务指导,对拟上市企业依法给予最大限度支持。

引导各类基金加大对后备企业投资。组织入库企业在深交所创新创业投融资服务平台(燧石星火V-Next)等全国性路演平台进行路演,推动企业与股权投资机构对接合作,引导各类私募基金加大对后备企业的投资力度。充分发挥河北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各级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作用,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共同扶持河北企业上市。

引导银行业机构加大融资支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定期发布上市后备企业融资需求,组织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常态化对接。实施上市后备企业“重点联系行”制度,为每一家上市后备企业确定一个或多个重点联系的银行,由其为上市后备企业量身定制融资方案,在授信额度、利率和期限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同时,创新丰富产品体系,加大对上市后备企业的信用贷款支持力度。

优化上市前的激励政策。在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中“对申请在境内和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经具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或机构正式受理,给予一次性前期费用补助200万元”的基础上,《关于扶持企业上市的十一条政策措施》新增“2022年1月1日起,对申请在境内A股上市的企业,进入辅导期并在河北证监局完成备案后,给予100万元补助。对申请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通过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或机构审核后,再给予100万元补助”。

大力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关于扶持企业上市的十一条政策措施》提出,建立领导联系上市公司工作机制,注重倾听上市公司声音,了解上市公司诉求,支持上市公司围绕主业开展并购,以上市公司为龙头,发展产业集群,持续强链补链延链。各市、县和雄安新区研究出台支持辖区上市公司首发及再融资募投项目落户优惠政策,保障企业合理用地需求,在项目立项、环评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支持上市公司规范健康发展,严格风险管控,遵循市场化、常态化退市机制,形成“有进有退、优胜劣汰”的良性市场发展格局。(河北日报记者 方素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