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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干货资讯:独生子女养老补贴,2021年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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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开报道,《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2002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其中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规定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第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第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第四,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最近有即将面临退休的企业职工提出疑问:最近有在网上看到消息称,五省份(其中包括江苏、四川、重庆、海南和云南),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增发养老金,每月可以领取700元,是真的还是假的?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关于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的奖励规定,全国各地区并未统一实施标准,均以各地区自行制定为主,根据全国各地区发布的人口与计划条例的规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可以申请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金;

第二,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第三,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可以申请加发一定比例的养老金。

经查证关于江苏、四川、重庆、海南和云南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奖励,分别如下:

首先,关于江苏省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奖励规定,主要依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按照其退休前月工资的百分之五每月增发退休金,也可以由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或者为其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省政府决定,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一次性奖励的发放标准为2400元至3600元。

对一次性奖励的对象为2002年12月1日以后退休未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

对2002年11月30日前退休未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可参照实行一次性奖励。

对已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不再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根据公开消息,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规定,对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一次性奖励每人3600元,向退休时所在企业提出申请,已破产企业等退休职工到为其办理养老金生存验证的社区提出申请。

其次,关于四川省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奖励规定,主要依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四川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办法》。

对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退休时奖励分为两个方面:

一是,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加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1%的养老金来作为奖励(但加发后的比例不得超过100%)。

二是,企业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根据有关规定增发养老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独生子女父母是企业职工的话,目前关于增发养老金的具体比例并未公开,建议办理退休前咨询一下当地的卫计委。

换句话说四川省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其养老待遇越高,那么其加发的独生子女奖励就会越多。

举个简单的例子,假设四川省某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办理退休时,其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以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8062元作为参考,工龄40年,对应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奖励加发的养老金约为:8062×40×0.1%=323元。

再次,关于重庆市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奖励规定,主要依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若干政策问题的处理意见》。

其中《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职工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增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按照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增发基本养老金。

而《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若干政策问题的处理意见》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1996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退休时以《实施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发3%的基本养老金。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增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指的是在1995年12月31日之前就已经办理退休的职工,而对于1996年1月1日之后办理退休的人员,并未明确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的奖励标准。

另外根据重庆市发布的《关于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增发基本养老金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凡参加了重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从开始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时起每月增发10元基本养老金。

总而言之,关于重庆市独生子女父母如果为企业职工的,申请办理退休时的奖励并未明确规定。

然后,关于海南省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奖励规定,主要依据《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退休时继续每月加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或者基本养老金;

独生子女死亡或者无子女的,退休时继续每月加发百分之十的退休金或者基本养老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因此海南省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独生子女奖励的高低,主要与本人养老金的高低挂钩,养老金越高,那么对应的独生子女奖励就会越多。

举个简单的例子,假设某海南省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基本养老金为5000元,那么对应独生子女奖励加发的金额约为:5000×0.05=250元。

最后,关于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奖励规定,主要依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年修正)第二十一条规定。

享受退休(退职)待遇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退休次月起每月发给相当于退休当月基本工资5%的计划生育奖励金;企业职工自批准退休次月起每月发给上年度全省月平均养老金5%的计划生育奖励金。

因此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独生子女奖励的高低,主要与本人基本工资或上年度全省月平均养老金的高低挂钩,基本工资或者上年度全省月平均养老金越高,那么对应的独生子女奖励就会越多。

综合上述情况来看,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增发养老金,每月可以领取700元,这样的消息并不正确。

关于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的奖励,全国各地区政策并未统一,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卫计委或街道办等相关部门。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人员,想要在退休时顺利领取独生子女奖励,需要提前到社区或者街道办相关部门申请,否则的话将无法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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