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3·15晚会曝光康师傅“老坛酸菜”方便面后,近日,西安陕西耀轩律师事务所律师韦涛向“康师傅”发起维权行动,将其起诉至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并索赔1万元。目前,法院已立案。3月24日,韦涛律师向上游新闻记者(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表示,自己以普通消费者身份起诉,如果胜诉可以促进更多消费者维权。
韦涛表示,当3月15日知道了康师傅老坛酸菜牛肉面问题后,自己的感觉十分“酸爽”,因为他吃过不计其数的康师傅老坛酸菜牛肉面。不光是自己,他的妻子、儿子、亲人朋友都吃过。难道曝光之后,大家就要忘了这件事,忘了这种“酸爽”吗?
韦涛说,自己办不到,所以便用一纸诉状,于2022年3月21日将康师傅老坛酸菜牛肉面生产厂家起诉到法庭。当天,未央区法院便立案。以他律师从业多年的经验来看,这个速度是非常快的。
韦涛微博中宣布起诉康师傅“老坛酸菜”
举证主张高度“盖然性”
消费者不需证明“面”与“酸菜”的直接关系
作为起诉商家的侵权案件,消费者是否需要证明手中的方便面直接使用了新闻报道中的问题酸菜呢?
韦涛认为,产品有问题、有缺陷,按照《民法典》可以起诉侵权。央视3.15晚会第二天,康师傅在相关声明中承认,央视曝光的问题酸菜被供应到了西安、武汉等4个城市,而他就是在西安购买的方便面,可以推定他留存的康师傅老坛酸菜牛肉面使用了问题酸菜。在这种情况下,他决定依法维权,起诉厂家。
韦涛拍摄自家购买的方便面
他表示,要求消费者去证明方便面和酸菜的直接联系,对消费者而言是难以办到的,也是不公平的。所以他会在庭审当中,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例,主张两者具有“高度盖然性”。
记者了解到,“高度盖然性”是指人民法院根据证据的高度概率和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裁决的做法。即根据事物发展的高度概率进行判断的一种认识方法,是人们在对事物的认识达不到逻辑必然性条件时不得不采用的一种认识手段。
诉讼结果可能并不乐观
韦涛表示,自己是以一个消费者的立场去起诉的,一旦胜诉,根据“同案同判”的原则,类似的案件起诉面临的结果会类似,或许会有更多消费者去起诉维权。
不过他也认为,这次起诉的胜诉几率并不是太大,根据以往的案例,判决往往会对损害及精神损害做缩小解释。并且,可以预见的是,康师傅会有相当强大的律师团队来应对,而自己这一方只一个人。
法律界声音
胜诉可能不大,其他消费者起诉也不容易
记者也就此案咨询了其他法律界人士。
重庆乐君律师事务所何桐雨律师认为,民事案件证明案件事实的标准,就是要求有“高度盖然性”,但要达到什么证明的标准有一定的规定。本案中,由于消费者没有能力证明方便面与酸菜的直接联系,所以需要启动“举证倒置”,由生产者来证明消费者手中的产品和被曝光的产品的之间没有关联。
若此案胜诉,关于后续其他消费者的起诉,也许并不乐观。我国并没有个人发起公益起诉的权利,所以,后续消费者要起诉,依然需要证明购买产品与曝光酸菜的关联性,所以并不容易。另外,何桐雨律师也认为,此案的胜诉可能性不大,因为除了证明关联性之外,还需要证明问题酸菜究竟对人体会造成多大的损害。
上游新闻记者 彭光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