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山西)网站披露,晋城市中康建筑有限公司因违反了《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被处罚。
(图源:信用中国(山西))
行政处罚详情显示,2022年9月28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晋城市城区在建项目进行建筑节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中发现位于晋城市城区书院街南侧、规划文兴路东侧晋城市中康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书兴园小区建设项目1#楼在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存在岩棉板材料进场未报验、未提供散热器复试报告的问题。晋城市中康建筑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
依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晋城市城市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天眼查显示,晋城市中康建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法定代表人为常晋云,位于山西省晋城市,是一家以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