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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深发布:重庆农村养老保险,重庆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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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重庆10月9日电(李海岚 黄嫣然)近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重庆市居民养老保险及养老金的缴费档次、待遇确定调整机制、政府补贴标准等将面临新调整。

《实施意见》表明,在全国基础养老金标准基础上,重庆市将统筹考虑本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变动和财力状况等因素,与国家同步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实施意见》执行后,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将由原来的12个档次调整为13个档次。最低缴费档次调整仍为每人每年100元,最高档次调整为每人每年3000元,由参保人员自愿选择参保。政府补贴随同调整,最低档次补贴30元,最高档次补贴160元。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全部记入个人帐户。今后重庆市还将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和政府补贴标准。

同时,对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老年人员,从年满65周岁之月起,每人每月加发5元基础养老金。从年满70周岁之月起,每人每月再加发5元基础养老金。已满70周岁的人员仍按原高龄补贴标准执行。

据悉,《实施意见》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届时将覆盖全市1119万城乡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预计约有368万老年人员直接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