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申报的8家企业12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2023年第二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核定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6月2日。
公示期内,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在线提出申诉,申诉时需将带条形码的《陈述申请表》(需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逾期未陈述的,视为自动放弃,我厅将不再受理。如对公示申报资质单位有异议的,均可举报或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我厅对反映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保密。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有问题的,请直接向我厅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咨询。
公示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全国勘察设计行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勘察设计资质申报→已办箱→公示意见查看审批意见。
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查阅。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祥盛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河南省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71-
监督举报电话:0371-
邮政编码:450018
附件:
2023年第二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核定审查意见.docx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