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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看法发布:为卖房和客户结婚,90岁老奶奶卖房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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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多岁的张阿婆(化名)不仅有两个“贴心”的“干儿子”,还有一个90后的“丈夫”。但也正是因为他们三个,张阿婆失去了自己的房子,生活也没了指望,这一切都要从她的投资经历说起……


交付信任 “干儿子”嘘寒问暖


余某某是一名大专生,2015年进入A投资公司担任营销专员,为客户介绍公司股权投资、P2P理财等项目。凭借着独有的亲和力和帅气的长相,余某某迅速积累起一批自己的客户,张阿婆就是其中之一。


张阿婆1941年出生,已经70多岁了,是一个喜欢投资的老太太。她听别人介绍说,A投资公司有不少收益好的投资项目,便上门咨询。接待她的余某某每次都会露出灿烂的笑容,又是倒水,又是问候,坐在张阿婆身边讲解投资“门道”,耐心解答她提出的问题。她在心里认可了余某某是一个值得信赖的年轻人。不仅如此,余某某还在聊天中得知了张阿婆一个人生活的情况,便询问了地址,隔三差五到她家中嘘寒问暖,让她把自己当“干儿子”看待。张阿婆更加信任余某某,在他那里买了不少理财产品。


卖房投资与90后领证结婚


到了2017年,张阿婆在其他地方投资的40余万元亏损了,她向余某某大倒苦水。余某某答应帮助张阿婆一起想想办法,以陪她报案为名义,更加勤快地往张阿婆家里跑,实则借机向她介绍别的投资项目。此时的余某某已经从A公司离职了,但他继续以投资公司员工的身份,劝说张阿婆投资他私下承接的B公司的股权投资,承诺每年可以有8%的收益率。张阿婆称自己手上的钱不多了,余某某便劝说她卖掉手上唯一的房产投资,赚了钱以后换个大房子。


眼看张阿婆有些心动,余某某立即找来他的两个前同事高某某、戴某某助攻,一起到她家里吃饭。张阿婆一下子有了3个“干儿子”,在他们轮番甜言蜜语的攻势下,她终于同意卖房投资,但也提出了自己的最后一个顾虑,担心没了房子,没有地方落户口。3人商量了一番,最终提出让高某某和张阿婆“假结婚”,这样张阿婆的户口就可以落在高某某家里了。


同年6月9日,3人高高兴兴地让张阿婆签订了B公司100万元股权投资合同。6月14日,张阿婆与90后的高某某登记领证,6月24日,便将卖房得来的92万元首付款打给了高某某。


赌博炒币钱款挥霍一空


然而这笔钱并没有如约进入B公司的账户,而是被3人截留。原来在签合同前,他们已经起了“歹念”。由于之前和B公司约定的是,每募资到一笔钱,他们占有50%的使用权,一想到自己辛苦得来的钱要白白分给B公司一半,3人心有不甘。反复商量后,他们决定将得来的钱三三分账,各自用作赌博、炒币和消费。之后,余某某又继续劝说张阿婆将卖房的尾款投资P2P。想着之前在A公司投资的P2P项目还算稳妥,张阿婆又陆陆续续给他们打了90余万元,这些钱大部分被余某某用作了赌博,但他还是每月打给张阿婆几千元钱,营造出投资P2P获利的假象。


2017年底,张阿婆找到余某某,称自己的外甥女要借30万元买房,问是否能拿出一部分钱。此时的余某某已在赌桌上将钱输掉了大半,但还是找到高某某、戴某某凑到了30万元。到了2018年4月,余某某将张阿婆的钱全部输掉了,他找到高某某和戴某某商量,3人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决定向张阿婆“坦白”。


他们在新闻上看到C投资平台暴雷了,便对张阿婆谎称由于觉得B公司项目不稳定,私自将钱投到了C平台。见到张阿婆生气,3人又安抚她说,可以把剩下的钱还给她,并将他们父母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她作为补偿。然而几个月过去了,张阿婆不仅没有得到任何赔偿,还彻底联系不到3人了。2018年9月18日,张阿婆向普陀公安机关报了案。


检察官认为,余某某、高某某和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的规定,涉嫌合同诈骗罪。


原标题:《七旬老太卖房与90后小伙“结婚”,结果……》

编辑 刘梦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