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为了方便,越来越多的人外出旅游会租赁汽车,也有很多人因为汽车租赁发生纠纷,汽车租赁合同是生活中常见的合同,在签订时一定要细心,那么,汽车租赁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在实践中,市场上面从事汽车租赁服务的公司有很多,但是其运营方式、租借车种、效劳内容都有很大不同,汽车租赁涉及到的后续问题有很多,特别当租赁车辆在驾驶中发生交通事故时,很容易产生纠纷。接下来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汽车租赁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吧。
一、汽车租赁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租车前要审查汽车租赁公司的资质情况。
汽车租赁公司必须有法人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许可证,目前很多汽车租赁公司没有这两个证书,租车人在租车前首先要检查汽车租赁公司的资质情况,否则常常会出现汽车租赁公司欺诈消费者的情况。
2、了解车的日限公里数和超出限数后的计费标准。
有很多的汽车租赁公司在租赁期间是不限制公里数的,有的公司限制日行驶里程应在150公里以内,租车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比如车况、租金、车程等进行权衡和比较,选择综合因素比较合理的租车公司,并在合同中对日限公里数和超出限数后的计费标准给予约定。
不同的租赁公司收费的标准不同,有的是按照天收费,24小时为一个收费段,但是也有的是按照公里数收费,而且还设定了每天的公里数,超出公里数也要额外付费。
3、在租赁前务必详细了解车损情况、第三者责任和盗抢等条款细节。
租赁的汽车正常情况下投保四种基本险,包括交强险、盗抢险、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但有一些租赁公司为了降低成本,往往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只投保交强险,出了事故后,租车人很有可能面临承担赔偿的风险。所以,在租车时,要问清楚车辆的投保情况和合同的附加条款,对约定不明尤其是责任约定不明的,要加入附加条款,保障自己的权益。
4、为避免因租车人原因不能及时还车,导致与租车公司发生争议,租车人还应认真了解续租规定及租赁超时的计费规定。
5、了解租赁公司的承诺,以充分享受各项应得的权利。
6、签订合同的最后一项内容是填写验车单,这是双方共同认定车况的过程。
此过程涉及到还车时的再认定,因此一定要认真对待。首先要从外观上对车辆进行检查,例如车体有无划痕、车灯是否完整、车锁是否正常等。然后检查车辆备胎及更换备胎所需的工具,最后进入驾驶室内,检查油表、刹车、空调的运行状况,并进行试驾,判断车辆的基本状况。对于一些车型的特殊功能及用法,应向租赁公司咨询清楚,如果出现损坏与记录内容不符的,需要客户支付赔偿费用或从押金中扣除。
7、检查行驶证、交强险:租车前,要检查前挡风玻璃右上角的行驶证年检有没有过期,如果过期,那么被查到可能被扣车,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8、检查外观是否有凹陷、油漆剥落要仔细检查车辆原先是否有凹陷、油漆剥落的情况;
9、另外,在租车前,简单试一下车辆,主要是检查刹车灵不灵,启动是否平顺,制动灵不灵;
10、租车时注意服务条款:电话、网络租车时,注意里面的服务条款,哪些是自己不能接受的,提前和工作人员沟通,另外约定相关事宜;
11、选择大型汽车租赁公司:大型汽车租赁公司的体系比较完善,在汽车交接时都会仔细检查,一般不会将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出租给租赁者。即使是租用的汽车在半途发生了问题,也能有较好的24小时抢修、救援等保障服务。
二、汽车租赁合同风险
汽车租赁合同的风险是,当承租人开着租赁而来的车发生车祸时,对于承租人而言这样既损失了出租的车辆,也要对承租人的家属进行相应的赔偿,这对承租人而言,损失与风险无疑均是比较大的;如果承租人开车发生交通事故,而承租人逃逸并且隐瞒事实时,出租人可能要承担交通肇事罪的共犯的刑事责任。依据《刑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五条:“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