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6月11日电 (记者 杜燕)今天,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北京2021年相关社会保障待遇标准集中调整方案,包括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失业保险待遇和最低工资标准,惠及全市400余万人,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增进民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每月2320元
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从8月1日起,北京市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200元调整到2320元,增加120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5.3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9元/小时。
失业保险金每档上调218元
为提高失业人员收入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根据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自2021年8月1日起,北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上调218元。
其中,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34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61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88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15元;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43元。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2034元发放。
今后,北京市失业保险金平均标准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同步进行调整。
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
根据有关规定,北京市自2001年起,对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逐年进行了调整。2021年北京市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具体如下:
调整范围。本次调整范围为2020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
调整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440元,二级伤残405元,三级伤残370元,四级伤残335元。
调整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每人每月增加200元。
调整五、六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220元。
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因生活护理费计发基数暂未公布,待公布后另行发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