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和一般犯罪人有所不同,它是在犯罪已经被判处刑罚后的再次故意犯罪,表明犯罪人具有较为严重的人身危险性。那么,累犯怎样量刑?累犯可以判缓行吗?
网友咨询:
曾在2003年被判有期徒刑5年,于2007年1月刑满释放,之后于2009年11月以涉嫌贩毒罪依法逮捕,数量是0.04克,请问这是否属于累犯,如果是的话,以这个案件如何量刑?大概会判多久?
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黄胜军律师解答:
在属于累犯,从重处罚。根据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个人认为本案中嫌疑人虽然贩毒数量少,但属于累犯,因而属于情节严重,监禁刑预计是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这个阶段。且不适用缓刑。
黄胜军律师补充:
根据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即采取必须从重处罚的原则。确定其刑事责任,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①对于累犯必须从重处罚。即无论成立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都必须对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即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
②从重处罚,是相对于不构成累犯,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而言。也即对于累犯的从重处罚,参照的标准,就是在不构成累犯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也有学者认为是“应以不构成累犯的初犯或其它犯罪人为从重处罚的参照标准。具体而言,就是当累犯所实施的犯罪行为与某一不构成累犯者实施的犯罪行为在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方面基本相似的条件下,应比照对不构成累犯者应判处的刑罚再予以从重处罚。”这种看法值得研究。因为犯罪人不同,所犯之罪的具体情况不同,这种与其他犯罪人进行的横向比较下,不可能真正做到公平。
③从重处罚,必须根据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确定其刑罚,不是一律判处法定最高刑。
累犯的法律后果:
1.对于所有累犯,均应从重处罚。
2.与此相关的还有一条,是刑法的第74条,“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足可看到立法对累犯是持坚决的打击态度
3.其实还有一点,就是累犯也不适用假释,具体是刑法第81条第2款。
黄胜军律师总结:
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应当从重处罚,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
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业务部主任,济南市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多次为被告人无罪辩护成功,开辟跨学科辩护先河,利用民、刑交叉处理技巧处理刑事问题,深得被告人及法官的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