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 章宇璠
11月29日,黑龙江银保监局发布了1张罚单,剑指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分行。
罚单显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内控管理薄弱,对员工行为排查流于形式。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黑龙江银保监局对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分行处罚款50万元。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9年11月27日批准,在原齐齐哈尔市商业银行、牡丹江市商业银行、大庆市商业银行和七台河市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合并重组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天眼查显示,龙江银行前两大股东(发起人)为黑龙江省大正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20.52%)和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