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常德1月31日讯(通讯员 黄窈慧)1月30日,常德一男子屠某骑行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经过常德市鼎城路时,不服从交警拦停检查的指挥,并骑车加速闯红灯通过鼎城路与德安路口企图逃之大吉。不料,十分钟后屠某还是收到了两张交警部门出具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据悉,屠某闯红灯冲关后心存侥幸,再次掉头回转到该路口,不料被执勤交警查处。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其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根据《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之规定对其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20元罚款。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要提升安全防护意识,严格准守法律法规。骑乘电动车要按规定佩戴头盔,自觉遵守交通信号灯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