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吃一堑长一智,但有这样一位司机,酒驾被查没多久,又酒后开车上路,这样无视法律和安全,终究要付出代价。
8月27日21时30分许,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一大队民警在阜蒙县他本镇执勤中,对一辆小型货车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神情紧张、目光躲闪,且身上散发一股酒气。民警当场对其进行酒精测验,认定该男子属酒后驾驶。民警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时,他支支吾吾始终无法出示。随后,民警通过系统查询,发现驾驶人刘某并非第一次酒驾,这已经是他这个月第二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原来,8月2日刘某酒后驾车就被查获,按照相关法规,交警部门对其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扣12分和罚款2000元的处罚。
此次,刘某抱着侥幸心理再次酒后开车,属二次酒驾,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交警部门表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均属于二次酒驾,并提醒广大驾驶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要对自己、家人和社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