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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看法发布:管制刀具认定标准,安检管制刀具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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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鼓楼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在进行安全检查时,从来访人身上搜出一把管制刀具,有效排除了安全隐患。

安检室值班法警在对来访人员进行例行安全检查时,在一名男子携带的背包中发现管制刀具一把。值班法警随即将该男子控制,实行人、物分离,并按规定启动了应急预案。

经询问得知,该男子系垃圾分类管理员,在分类垃圾中获得该刀具,见该刀具外观如新,打算带回家使用并置于背包中。后因着急来法院签署调解协议,不了解法院安检规定,而将刀具带至法院。为使调解正常进行,值班法警暂扣了管制刀具,再一次对该男子人身及携带的物品进行复检。在对该男子进行批评教育后,准许其进入法院调解,有效消除了威胁法院干警和当事人人身安全的隐患。

进入法院为何要安检?

人民法院是刑事案件被告人审判场所,也是各类民事、经济、行政纠纷解决处理场所,同时又是矛盾纠纷当事人聚集地,是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安全风险等级高!严格的安全检查,不仅是保障法院工作顺利开展的工作需要,更是保护当事人及外来办事人员人身安全的职责所在。

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中明确规定:“安全检查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根据审判工作需要,依法防止限制物品、管制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进入审判场所,保证参加庭审活动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职务行为。”

法院安检步骤有哪些?

1、主动出示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交予法院安检人员进行核验、登记。

2、自觉接受安检人员进行人身及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

3、对于携带的可疑物品,法警将要求当事人当面进行安全检查或要求予以寄存。

4、当事人携带的管制器具、危险物质、限制物品如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品、强腐蚀性物品、液体、胶状等物品,将由法警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置。

温情提醒:严格安全检查程序,让每一位当事人在安全有序的环境中化解纠纷,是法院的追求,也是群众的期盼。安检并不是刻意刁难,不是多此一举,而是关系到参与庭审的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以及法院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大事,绝对疏忽不得。希望来法院办事的当事人多一份理解与体谅,请自觉接受安全检查,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诉讼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