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21时许,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在官方网站正式发布摩托车禁行通告,通告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据通告,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光明区内的道路,除107国道(北起莞深交界处,南至新桥立交)、坪山大道(东起惠深交界处,西至白石路)以外,其他所有道路每日0时至24时禁止摩托车行驶。大鹏新区内的道路,除坪西路、鹏飞路、葵鹏路、南西路、海滨路、同富路、坪葵路、盐葵路以外,其他所有道路每日0时至24时禁止摩托车行驶。对于在我市从事公共设施抢修、警用巡逻所使用的摩托车、经市残联备案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按照有关规定注册登记,纳入特种行业备案管理的,不受上述禁止行驶措施限制。
2021年12月初,交警部门曾发布《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禁止摩托车在我市部分道路行驶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拟允许摩托车申请备案通过后,在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通过高速公路及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光明区内与高速连接的道路,抵离或过境我市。在2021年12月31日正式发布的通告中,此项措施被取消。
(原标题《深圳交警正式发布摩托车禁行通告备案抵离或过境被取消》)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解树森)
本文来自【读特】,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