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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热点头条:郑州交通事故律师,郑州网约车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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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一名女大学生近日乘坐由高德打车平台派发的有象约车网约车时,遭遇车祸不幸去世,同车还有2人重伤、2人轻伤。由于涉及到大货车、网约车等关键词,涉事各方对于责任认定和赔偿分配又迟迟不能达成一致,此事高挂各大社交平台热搜榜前列,并引发了公众关于网约车资质保障、网约车平台担责、网约车聚合平台监管等议题的新一轮关注。

经郑州市交警支队认定,此次事故系涉事网约车在行驶中突然遭遇重型自卸货车撞击所导致。由于货车司机在行驶中存在闯红灯、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行为,而涉事网约车处于正常行驶状态,因此,货车司机驾驶员刘某对此次事故负全责,网约车驾驶员徐某对此次事故无责任。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涉事的有象约车、高德打车都无须对死伤者作出赔偿?

本月16日,有象约车发表声明回应称,事故发生后,已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与高德打车第一时间组成了专项工作组,密切配合各方对于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由于肇事货车驾驶员刘某及其所在公司拒绝履行相关责任,本着人道主义精神,专项工作组已先行垫付伤者的医疗救治费用及死者的丧葬费用,并正在推动保险公司进行死者的相关赔偿。

当晚,高德打车平台则通过其官方微博回应说,有象约车具有交通部门颁布的当地网络预约出租车汽车经营许可证,将继续督促有象约车妥善处理事故相关事宜。

有个细节值得关注,有象约车在声明中指出,“肇事方重型自卸货车驾驶员刘某及其所在公司拒绝履行相关责任”。按理说,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内,只要车辆所有人自觉积极投保各项保险,交通出行者的权益基本上都可以得到有效保障。特别对于营运车辆而言,如果没有投保,将可能无法通过年检。那在警方认定全责的情况下,他们拒绝的理由是什么?这一问题首先必须厘清。

此外,从这两份声明来看,两家公司似乎也都没有明确提出,自己对于伤亡者究竟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已经支付的钱款也是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先行垫付的。但在律师岳雪飞看来,即使交警部门已经认定交通事故过错方为对方货车司机,也不能认为网约车平台毫无责任。

岳雪飞表示,我国《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民法典》中明确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在此次事件中,涉事网约车和有象平台作为承运人,已经和乘客之间建立了运输合同,却没有将乘客安全送抵目的地,这就产生了违约,乘客可以据此追究其违约责任。

岳雪飞提出,关于这起车祸的责任划分,乘客家属既可以以侵权为由来起诉,也可以以违约为由起诉,但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进行起诉。如果以侵权为由起诉,那么赔偿主体就应当是侵权人也就是肇事车辆;如果乘客家属选择以违约为由起诉,那么赔偿主体就是是承运人,也就是网约车平台。当然,由于承运人的这个违约是作为第三方的重型卡车肇事导致的,因此,承运人可以在向乘客承担完违约责任之后,再根据相关规定向第三方去进行追偿。

此事的责任认定和理赔似乎还无法就此推进下去。在这风口浪尖上,去世女生家属又提出一个重要指控:涉事网约车没有运营资质!他们在在接受央广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从交警处得知,涉事网约车没有营运资格证等证件,当天的接单、运输行为属于违法上路、违法载客。

事实是否真的如此?今天上午,东方卫视记者致电有象出行和高德打车平台,希望就涉事网约车的运营资质问题了解更多信息,不过截至目前,仍没有得到相关回复。

而央广记者此前致电郑州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得到的答复是,没有从网约车监管平台上查询到涉事网约车的相关信息,如果该车辆从事网约车业务,就属于非法营运、违规经营。该热线工作人员同时表示,有象约车是正规的网约车平台,而高德打车不是网约车平台,而是一个与众多网约车平台有着合作关系的聚合平台。

那么,如果涉事网约车司机的确没有网约车运营的相关资质,相关的责任认定和赔偿分配是不是也会发生变化?涉事车辆所属的网约车平台该承担何种责任?与其存在合作关系的网约车聚合平台,又要承担何种责任?

岳雪飞认为,本案中,如果涉事网约车司机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登记备案,网约车平台也没有经过认真的审核,那么网约车平台不但会因为未提供合格驾驶员而承担违约责任,还会因为未对服务驾驶员资质进行审核而受到行政处罚。另外,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聚合平台不直接接入驾驶员和车辆,也不干预派单和价格,因此,结合这种运营模式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通常认为,网约车聚合平台只需要对其所聚合的网约车平台进行资质资格审查。至于网约车司机及其车辆是否符合相应的资质资格要求,应当由网约车平台承担主要审核义务,并由网约车平台对网约车司机所可能存在的损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而从行业监管方面来看,岳雪飞认为,高德地图、百度地图、美团、腾讯地图等聚合平台,因其本身具备的较高知名度和引流能力,吸引了大量长尾中小网约车平台的接入,这种聚合模式的出现本身有利于促进行业竞争、提升出行便利。但是同样因为这些聚合平台的规模较大、知名度较高,现实中,消费者在行程中遇到问题时,也往往选择聚合平台而不是网约车平台作为投诉对象,从而使得聚合平台承担了较大的压力。因此,当务之急是,明确网约车聚合平台的法律性质,并公平合理地界定其法律责任的边界。只有这样,才能够促进网约车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金梅 阮丽 周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