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背景:
某甲公司因租赁合同纠纷与乙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已支付的租金。
2.法庭调解过程:
经法庭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甲方表示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交付租金,并且在履行租赁合同时存在违约行为,因此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租金。而乙方表示自己已经履行了合同,未存在违约行为,并且甲方未按照约定对租赁物进行维护,导致租赁物造成损坏,故甲方不能要求解除合同。
3.法庭裁决:
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及各自提供的证据,法庭认为双方均存在违约行为。甲方未能按时支付租金,乙方未能按照约定修复租赁物损坏。因此,法庭驳回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请求,并要求乙方承担维修费用,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租金问题。
4.双方协商解决:
经过法庭调解后,双方进行了协商,同意为维修费用及未支付租金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署了协议进行了和解。
5.结论:
以上案例表明,在租赁合同纠纷中,法庭需要仔细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并根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公正裁决。双方当事人也应该在诉讼过程中保持冷静,切实协商解决问题,以达到和解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