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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吗?”“离婚后,发现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转移财产,应该怎么办呢?”……近日,一场“民法典这样保护你”普法宣讲活动走进了忠县东溪镇钟溪村和善广乡金钟村,忠县税务人员走村入户宣讲《民法典》相关内容,提升群众对《民法典》的知晓率、认知度和群众的法治意识,进一步营造全民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5月16日,在忠县钟溪村,税务人员为村民讲解《民法典》知识。宋棚祥摄

5月是民法典宣传月,连日来,重庆市税务局围绕保护经营主体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等主题,组织税务系统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同时,积极联合法院、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普法活动,凝聚宣传合力,提高法律意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在忠县东溪镇钟溪村,从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到遗产继承的方式和内容,再到消费中遇到“霸王条款”如何维权,该县税务局的青年程熙“以案说法”,通过深入浅出的语言和贴近生活的事例,向现场60多名村民讲解依法维权的手段和救助途径。

听到专业讲解,在场村民纷纷提出生活中遇到的困惑。“我准备在城里买一套二手房,房价50万,卖方要求支付30%的定金,这个要求合理吗?”现场一位村民抛出问题。程熙解答:“按照《民法典》规定,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也就是说总价50万元的房子,定金不得超过10万元。”

在忠县善广乡金钟村,税务人员发放了《民法典》宣传折页,并围绕《民法典》中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进行重点解读,结合生活中易发多发的矛盾纠纷事例,引导村民运用《民法典》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维护权益。

“我家承包了10亩耕地,这两年效益不好,想出去打工,可以把耕地转给别人吗?”村民袁女士提出了自己疑惑。“当然可以。”税务青年董珈余解释,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希望以后多开展这种普法活动,我今天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袁女士表示听完后非常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