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一小学老师在学校将车从地下车库开出,停在离校门口10来米的地方,然后将一学生碾压身亡。现在家长在学校拉横幅,要说法,那么这位老师又该承担什么责任呢?是交通肇事罪,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又该赔多少合适?
是不是交通事故,要看发生在什么地方。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 “道路” ,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5月23日下午1点多,涉事老师刘某驾驶车辆,从地下车库开出,然后停在了离学校门口10米的地方,然后发生事故。
现在私家车已经成为了大家司空见惯的日常交通工具,老师也不例外。所以老师开车上下班,是普通的日常行为。那么,学校就应该为老师提供停车的需求。事故学校建有地下车库,满足了老师的需要。
但是,由于学校孩子多,不允许社会车辆进入校园,所以事发地,就是离校门口10米的地方,就不属于车辆公共通行的场所。因此,本事故不是一起交通事故。
但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所以,只要报警,交管部门依然应该处理。
但本案中,从目前公开的情况来看,应该没有交管部门参与,而刘某已经被刑事拘留,后续等待的应该就是公诉机关的刑事起诉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134(重大责任事故罪)条、第233条(过失致人死亡罪)、235条(过失致人重伤罪)等规定定罪处罚。
本案中,事发地点非公共交通管理范围,所以应该按过失致人死亡罪来惩罚较为合理。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过失造成他人死亡结果的行为。
刑法第15条规定,【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本案中,刘某将车辆停在离校门口10米的地方,等另一名老师,一起去校外参加培训。当时是下午1点多,下午2点,学校就正式开始下午的上课了。而从12点到下午1点45都是午休时间,然后是15分钟的自由活动时间。
在下午1点50的时候,受害学生出现在刘某的车辆前。刘某说自己当时挥手叫孩子离开,说明刘某看到了孩子,并叫孩子离开。
在等到另一名老师来了后,刘某开始驾车,结果将学生卷到了车下。
刘某叫了学生离开,就以为学生真的离开了,哪知学生并没有离开,而是弯下了腰,系鞋带。但是刘某开车前,并没有下车检查,这是一种“过于自信”的表现,从而导致了“过失”。
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但是,学生家属看了学校监控后,认为车辆对孩子造成了二次碾压。
如果真的存在二次碾压,那就要看刘某是不是故意为之,也就是明知压到了人,但还是继续碾压。学生家属说,车辆拖行了5米,但即使这样,刘某也未必知道。具体情况,还需要警方调查。
对于刘某来讲,肯定首先的是能与学生家长协商,达成赔偿协议,得到谅解书,争取得到减轻处罚。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 应当赔偿医疗费、 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所以,学生家长的损失包括医疗费、务工费等,金额较大的主要是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丧葬费的计算标准是,当地上一年度(或前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所以其丧葬费大概在3万左右。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当地的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
武汉市202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8449元,所以死亡赔偿金为1168980元。
因此,总的损失费用大概在120万左右。
学生上小学一年级,才7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1199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学校本身也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本案中,学校已经提出,赔偿90万元,那么其余损失,也就是大概30万元,需要刘某承担。
同时,学校在安全管理上,没有做到人车分流,存在管理上的重大过失,相关领导人需要承担管理责任,受到行政处罚。现在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已经被免职。
我们谁都不愿意这个悲剧的发生,我们也能理解学生家长的心情。
对于这种事情,希望相关部门一定要深刻反思,痛定思痛,进行整改。同时,相关责任方一定要得到应有的惩罚,让孩子在天之灵有个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