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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爆料消息:重庆垫江交通事故,垫江高速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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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记者 冯成鹏

4月19日上午10点多钟,沪蓉高速公路垫江段发生了一起三车追尾的交通事故。

赶到现场处理事故的高速执法人员询问后得知,事发时一辆黑色小轿车在行车道上正常行驶,在受到后方一辆黑色汽车的撞击后,停在了应急车道上。

黑色小轿车驾驶员说,他在正常行驶,黑色汽车一下就撞过来,之后皮卡车又撞过来了。

为了了解事故的经过,执法人员调取了路面监控录像。监控拍摄画面显示,事发时,(肇事车)黑车汽车在行车道行驶,车速在每小时120公里左右,与同车道前方黑色小轿车的距离有20米左右,跟车行驶约300米后,前方黑色小轿车开始减速为超车道正在超车的皮卡车让行,而肇事车没有及时减速,眼看就要撞上前方黑色小轿车,肇事车驾驶员在慌乱之中踩了一脚急刹,导致车辆失控偏移,先与超车道的皮卡车碰撞后又与黑色小轿车碰撞。

肇事车驾驶员刘某说,有两辆车前面,他感觉要撞到皮卡车尾部,于是就从中间开过去,结果开不过去,就把他们撞了。

经过调查取证,执法队员认定刘某跟车距离太近和操作不当是导致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据保险公司估计,本次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在3万元左右,幸运的是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100公里每小时时,可以适当缩短安全距离,但最小距离不得低于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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