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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看法消息:怎样申请大病救助,得大病民政有帮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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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大病想申请民政救助?第一步,先搞清楚什么是家庭成员。

不论是农民还是城市居民,也不论是职工还是个体户,当家里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罹患重病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时,如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后,仍然有严重困难的,均可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民政救助。

既然称为民政救助,肯定会考察患病本人的经济状况和所在家庭的经济条件,即会核算家庭收入,家庭收入即是所有家庭成员的收入。如果本人尤其是家庭成员收入颇丰,家底丰厚,毋庸置疑,政府是不会考虑救助的。那么儿子或者是爷爷非常有钱,会不会影响民政救助的申请呢?爷爷算是家庭成员吗?只要在一起生活就算家庭成员吗?还是必须在一个户口本上才算家庭成员?

有一次听哲学课,老师说过,知识越多的人,其实越是糊涂。因为知识越多的人,思考的道理就越多,每件事都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考虑,考虑得越多,越是不能轻易下结论,所以越是糊涂。

家庭成员的概念,在不同的领域,涵盖的内容都是不同的。

民法典上的“家庭成员”是这样说的:

刑法、行政法对近亲属的规定不同于民法典,因此家庭成员的概念可能会不相同。但是法律中的一些概念并不一定适用于生活的其他方面。比如家庭成员的概念,民政部门的规定与法律中的概念,百度知道查出的概念和人们理解的概念都是不相同的。

民政部门官网对家庭成员的定义为: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含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人员,可不计入家庭成员,但要按照有关规定核算赡养(抚养、扶养)费。

那么成年的儿子,离婚的配偶,爷爷和姥爷,都不能算是家庭成员。

儿子有车有房,能不能申请民政救助?女儿在政府部门工作,能不能申请民政救助?

这是很多人都想知道的,根据家庭成员的定义,成年的儿子女儿应该核算赡养费,折算到家庭收入中,然后再看是否符合申请民政救助标准。

下期我们来看看,民政部门对于民政救助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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