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我国的传统文化习俗之一,由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因此既然收下了对方的彩礼,就不能够随随便便毁约。近日就有在索要彩礼后人间蒸发的,那么骗婚面临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湖北某市大龄男青年小郭,三十多岁还是单身汉,家人急着给他找对象,于是找来媒人安排相亲,媒人给小郭介绍了几名年轻女子,直接对小郭说:你喜欢哪个告诉我,我来牵线,后没多久,媒人又说:准备好彩礼钱再来,等我通知见面就可以准备办婚事了。媒人要价11万彩礼,小郭家人前前后后给媒人近11万,并置办家电家具,很快的两人结婚了。
婚后没多久,小郭妻子以“想回家看看”“家人生病”等为由屡次提出要回家的要求,小郭的家人不放心,于是去问媒人,媒人称没事姑娘会回来的,并让小郭父母出路费。结果女子离开后再也没回来,小郭父母多次催问媒人无果,才意识到他们可能被骗了,于是报了警。
骗婚面临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基于骗婚是合法婚姻的定性,在现行婚姻法规定,只能通过离婚的途径。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准予当事人离婚的条件,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调解无效,才准予离婚。从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可以看出,感情破裂标准是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
在骗婚案件中,欺骗者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与被骗人没有感情可言,也根本谈不上感情破裂。若被骗人要求返回财产的诉讼请求又如何适用法律。
根据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在以下情形下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制度: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但骗婚,前两项已是既成事实,被骗人若不能为“因给付导致自己生活困难”举证,返还财产的诉讼请求就得不到支持。这显然有失公允。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为无效婚姻。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中,骗婚人与被骗人的婚姻关系并非无效婚姻。
婚姻法第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规定了胁迫婚姻的可撤销制度。所谓胁迫婚姻,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显然,骗婚关系也不属于婚姻法中可撤销的婚姻。
那么骗婚者要坐牢吗?
刑法上并没有骗婚罪这个罪名,但是骗婚行为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骗婚构成诈骗罪要符合一定条件:
1、在结婚前就有骗取、非法占有受害人财产的故意,如结婚取得财物后就失踪了;
2、通过欺骗手段从受害人处取得了财物,或者取得了财产的控制支配,并且数额要达到追诉的标准;
3、被骗的财物须是受害人的婚前财产或者跟受害人有关系的其他人财产。
不过,在案发后,司法机关会考虑受害人的态度,决定是否追究骗婚者的刑事责任。由此看来,婚姻还是不能将近,在上述案例当中,小郭家里人看他三十多岁了还是单身就急着给他找对象,还不了解对方是个什么人就匆匆忙忙结婚了,结果最后人跑了还被骗了一大笔钱。在这里小编提醒大家,如果被骗婚以及骗了财产的,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处理,因为这涉嫌诈骗罪,相信法律一定会给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