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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六安发布消息,纠集一些无业人员组成“地下讨债队”,在舒城县专门帮人强讨债务,利用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手段索要高利贷、从中赚取高额回扣……舒城县公安局历时4个月,成功打掉以王某为首,周某、刘某、张某飞为骨干的犯罪团伙,8月23日,11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移送起诉。

纵观犯罪嫌疑人王某的生活轨迹,可以说“违法、犯罪”在其身上如影随行:2011年4月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被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2013年4月因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被舒城县公安局晓天派出所行政处罚;2014年因赌博被舒城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并处罚款;2019年3月因涉嫌非法拘禁被舒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不学无术、长期游荡在舒城县城关镇的王某于2013年前后,受到了舒城县某担保公司的“青睐”,利用王某的“恶名”帮其讨债。为达到讨债目的,王某先后网罗了一群“雕龙画凤”、面相凶狠的皖北籍社会青年,组成“地下讨债队”,在成功帮公司讨回债务同时获取高额报酬。该团伙成员以王某为首,其他成员为骨干力量,在讨债过程中,使用各种软硬暴力对受害人形成心里摧残,以达到成功讨债目的。为此,王某等对该县居民李某某、张某某、陈某某进行非法拘禁,并获得了巨额回报。

2012年,张某某通过本公司员工李某某向罗某先后借了约900万元的高利贷用于房地产开发,月息6分,第二年7月,张某某因资金链断裂,停止了向罗某支付利息。罗某之后无法联系上张某某,遂于2014年2月委托王某帮其要钱。王某接到“业务”后,安排“楠楠”“小涛”、张某飞等人以跟、贴、靠方式对张某某公司员工李某某进行非法拘禁,在城关镇某酒店持续数十小时,期间对李某某家人进行威胁,目的让李某某“交待”出张某某。在王某团伙找到了张某某后,立即对其非法拘禁,限制张某某人身自由,持续时长达几天,最终张某某被迫偿还了债务。王某团伙由此获利数万元。

随着初试成功,王某团伙越发猖狂,在该县城区逐渐有了“名气”,“业务”越接越多,行事作风更加肆意妄为,王某本人也不再联系皖北籍团伙成员,而是通过周边“朋友”帮忙,助力非法讨债。2015年,为让受害人陈某归还债权人相关房建材料,王某伙同他人强行将陈某从外地带回舒城,在带回过程中,王某故意将陈某带往合肥某地下台球室,对陈某采取殴打、逼迫下跪等手段索要材料,累计对陈某非法拘禁长达十几小时。

2016年至2017年,王某以舒城县某担保公司委托人的身份找到受害人陶某,为让陶某以担保人名义还款,王某多次索要“找人费”以及要债提成为由暴力威胁受害人要钱,并声称要将陶某打死、闹其全家,不堪重负的陶某最终被王某敲诈勒索现金约4万元。

今年伊始,舒城县公安局城中派出所在警情梳理过程中发现辖区内存在一伙长期以帮人讨债为名、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地下讨债队”,通过近四个月对以王某为首的团伙成员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案件排查和证据收集工作以及外围侦查,该犯罪团伙的犯罪事实逐渐浮出水面。民警随即加大侦查力度,并于4月初成功打掉以王某为首、皖北籍社会闲散人员为主的犯罪团伙。

目前,涉案的1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舒城县公安局依法移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