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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解]动态发布:随便来个身份证号,出借身份证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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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在上海生活工作多年的夫妇,在办理落户时被告知因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而无法通过审核。蹊跷的是,这对夫妇并未超生。日前,闵行法院处理了这样一起纠纷。

2021年,原告王某夫妇在申请落户上海时被告知,因为9年前有生育第三胎的记录,违反了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无法通过落户审核。 两被告找到了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医院,经核实,孩子小玲的出生证上,父母姓名一栏确实是王某夫妇,但两人只生过两个孩子,怎么会平白多了第三个孩子?感到事有蹊跷的王某夫妇报了警,经警方提示,两人想起曾把身份证给过一位老乡张某,当时这位老乡要为夫妇俩名下的公司去办理业务,需要夫妇两人的身份证。而正是这位张某在2012年,与妻子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原来,为了逃避罚款,在闵行区某医院待产生育时,张某夫妇使用了原告王某夫妇两人的身份证,将其亲生孩子小玲的出生证上的父母登记为两原告。

然而,出生证显示孩子的父母是王某夫妇,孩子是如何在王某夫妻不知晓的情况下办理落户的呢?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在庭上表示,张某夫妇先去与小玲做了亲子鉴定,用亲子鉴定而不是出生医学证明把孩子的户口落在了张某处。之后又在老家补办了一张新的出生医学证明,成功把小玲“变回”了自己的孩子,但最初的生育记录却给原告夫妇带来了麻烦。两原告遂向闵行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判决小玲与原告夫妇不存在亲子关系。

闵行法院法官周楠提示,被告冒用身份证的行为非常不当,也对他人的生活造成了影响,原告如因此有损失,还可另行起诉要求赔偿。本案中的医院也没有尽到审慎的审查义务,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应核对身份证与本人是否相同;而作为普通人,也要注意不要轻易外借身份证原件。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张帼霞 冯家琳 实习编辑:卫思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