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热点

权威内幕盘点:男子拐卖越南新娘,越南新娘电话

阅读:

以打工、旅游为由,将越南妇女骗至云南边境,再以介绍婚姻为由“打包”出售,有的犯罪嫌疑人为了“团购”“越南新娘”,甚至采取投资入股的方式,低价“购入”再高价转售。

2018年4月11日上午,这起由公安部督办的拐卖、收买妇女大案在湖南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娄底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杨运寿等28人在短短两个月时间,拐卖、收买24名外籍妇女。

越南女子求救,牵出买卖越南新娘团伙

据华声在线报道,2017年7月,湖南娄底新化警方成功侦破一起特大跨国拐卖越南妇女团伙案,解救20多名“越南新娘”,抓获30名犯罪嫌疑人。

最早在2016年9月25日,新化县城的一个十字路口,一名年轻女子从路边冲出来,抱住正在执勤的一名交警大腿。民警将女子带回派出所,通过翻译询问得知女子是越南人,被拐卖到新化当新娘。民警将女子送到了当地救助站安置,意外发现近期救助站已收留了6名越南籍女子。

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一个涉及云南、四川、湖南多地的特大拐卖外籍妇女团伙逐渐浮出水面。专案组最终梳理出该犯罪团伙利益链条:越南籍犯罪嫌疑人以打工、旅游为由,将受害人骗至云南边境;以“打包”的形式出售给买家;再通过各省的中间人进行分销,经过层层转手,最终再卖给买主。整个犯罪团伙分工明细,形成了一条地下产业链。

警方查明,该案中的新化籍犯罪嫌疑人为了“团购”“越南新娘”,甚至采取投资入股的方式,从云南籍犯罪嫌疑人手中低价“购入”越南妇女,再转手高价出售给他人,为了急于脱手,甚至会把交易对象放在自己的娘家人身上。

该案曾被公安部挂牌督办,新化警方彻底摧毁该黑色产业链条后,将解救的“越南新娘”陆续遣送回国。

3万买进,以介绍婚姻为由加价卖出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9月至11月,被告人卿启林、邹南意、卿春山、卿启兵、刘青香、伍永宁等人以出卖为目的,多次共同或者单独从被告人杨运寿等人处以人民币3万余元的价格收买由他人拐骗至中国境内的越南妇女,自驾或者租乘被告人邹彪、陈志伟等人的车辆,将越南妇女运送回新化,然后再以介绍婚姻为由,以人民币3至8万余元的价格贩卖给被告人欧习东、陈智红等人。全案被起诉的28名被告人,在短短2个多月时间内拐卖、收买24名外籍妇女,其中被告人杨运寿、邹南意、刘青香、伍永宁拐卖妇女达十人以上,案情在当地影响重大。

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六款修改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删除了原条文中“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这意味着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将一律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娄底检察”微信公号披露,该案在侦办中,承办检察官严审细查数百份证据,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取证,将繁复的案情梳理清晰,为指控犯罪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