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区域限购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1、出台《通知》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切实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在更大范围内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匹配、职住平衡,推动成都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2、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的限购区域是如何划分的?
答:上述区域已统一为一个住房限购区域,具备其中任一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可在上述任一区购买住房。同时,具备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也可在上述任一区购买住房。
3、具有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能否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
答:不能。
4、在成都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和蒲江县生活工作的非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在该区域购买住房吗?
答:在该区域工作生活且无自有产权住房的非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在该区域购买一套住房用于自住。
5、有没有咨询电话?
答:有028-,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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